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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旭辉府24幢二单元401室及2号地下室车位371号

低于市场价40%二拍
08月06日 10:00开始
  • 60

    起拍价

  • 100

    市场价

拍卖信息

  • 保证金:

    ¥120,000

  • 起拍价:

    ¥600,000

  • 加价幅度:

    ¥6,000

  • 折价率:

    6折

  • 拍卖方式:

    升价拍

  • 优先购买权人:

  • 延时周期:

    暂无

标的物详情

    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不动产信息查询记录

    标的名称

    椒江区旭辉府24幢二单元401室及2号地下室车位371号[含室内固定装修,不含建筑物内可移动物品、第三人物品等]

    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

    (2025)浙10执131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权证情况

    预报登记权证号

    浙(2020)台州椒江不动产证明第0028731号

    预告登记权利人

    徐*

    评估价(询价)

    1001275.86元

    标的现状

    用途

    住宅

    是否已腾空

    已腾空

    租赁情况

    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已查封

    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成交确认书》

    标的基本信息

    预告登记面积

    106.78平方米

    预告登记时间

    2020年12月31日

    限购情况

    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当地主管部门咨询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

    该标的物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需办理两次过户,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含税收)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其初始登记应缴税费由原被执行人承担但需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

    税费负担

    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非由买受人承担部分,从拍卖款中优先支付(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如有其他历史欠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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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工具

    市场价值9.0

    折价率6折

    房屋价值8.3

    • 市场价值
      9.0
    • 交易价值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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