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资源 版权可能受到保护来源网站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园道5号

低于评估价15%一拍
11月23日 10:00开始
  • 1782万

    起拍价

  • 2093万

    评估价

  • 热度

拍卖信息

  • 保证金:

    ¥3,000,000

  • 起拍价:

    ¥17,821,624

  • 加价幅度:

    ¥90,000

  • 折价率:

    8.5折

  • 拍卖方式:

    升价拍

  • 优先购买权人:

    无

  • 延时周期:

    暂无

标的物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不动产)

    标的名称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园道5号

    执行裁定书

    (2026)津02恢131号

    权证情况

    不动产权证号

    详见评估报告

    标的所有人

    天津市文清实业有限公司

    优先购买权人

     

    土地状况

    土地性质

    出让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使用期限

    2007-12-18起至2057-12-17止

    土地面积

    详见评估报告

    建筑状况

    规划用途

    非居住

    建成年代

     

    建筑面积

    详见评估报告

    建筑情况

    详见评估报告

    钥匙

     

    瑕疵说明

     

    权利限制情况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权人:无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估值

    确定参考价方式

    委托评估

    标的物询价结果

    经委托评估机构评估,被执行人天津市文清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园道5号证载房地产评估价格为20931998元,相关变压器评估价格为34617元。

     

     

    其他情况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津02民初733号、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津民终969号民事判决查明,2011年9月1日,天津市文清实业有限公司与天津市金易德酒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双方约定将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园道5号由文清公司以12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金易德公司。双方约定合同签订之日金易德公司交付定金200万元,剩余款项两年内付清,并在支付定金后,将涉诉厂房交付给金易德公司使用。后金易德公司支付购房款,文清公司向金易德公司出具收据,2011年9月6日收据金额为200万元,2011年9月22日收据金额为400万元,2012年1月15日收据金额为200万元,2012年2月9日收据金额为100万元,2012年3月8日收据金额为100万元,2012年10月10日收据金额为200万元。自2012年起,涉诉厂房的水费、电费由金易德公司交纳。本案执行中经现场勘察,现案涉厂房由天津市金易德酒业有限公司实际占有使用并部分对外出租,另外上述不动产中有非证载建筑物,该建筑物权利人和实际使用人均为天津市金易德酒业有限公司,本次拍卖未包含非证载建筑物部分,上述拍卖标的物因存在非证载建筑物,是否能够过户竞买人需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显示全部

    拍卖工具

    市场价值7.5分

    折价率8.5折

    房屋价值7.5分

    • 市场价值
      7.5
    • 交易价值
      7.5

    同区域的法拍房

    热门问题

    显示全部

    同城拍卖

    天津法拍房 >津南法拍房 >法拍房详情
    免责声明:房源信息由网站用户或第三方平台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由信息提供者负责,最终以政府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本网站不声明或保证内容之正确性和可靠性。本网站房源小区及配套分析为历史经验及大数据总结,仅作参考不作承诺。参与该房产竞拍时,请仔细阅览竞拍须知,实地看样,谨慎核查标的物信息!参与竞拍前,切勿支付任何形式的费用,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