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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虹桥镇振兴路83号房地产

低于评估价30% 一拍
05月19日 10:00开始
  • 371

    起拍价

  • 529

    评估价

拍卖信息

  • 保证金:

    ¥500,000

  • 起拍价:

    ¥3,705,450

  • 加价幅度:

    ¥10,000

  • 单价:

    1076元/㎡

  • 折价率:

    7折

  • 面积:

    3442.46㎡

  • 拍卖方式:

    升价拍

  • 优先购买权人:

  • 延时周期:

    暂无

标的物详情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位于泰兴市虹桥镇振兴路83号房地产

拍卖依据

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泰兴市蒋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

土地性质

1、非住宅

2、国有出让,工业用地

租  赁

有,均已到期

 

备  注

暂未腾空,拍卖成交后由本院组织交付

权利限制情况

1、被泰兴市人民法院查封

2、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房地产信息:所有权人为泰兴市蒋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房地产座落于泰兴市虹桥镇振兴路83号;房产建筑面积3442.46平方米(另有西北角院落无证建筑42.37平方米);总层数4层;所在层数1-4层;房屋用途为非住宅;发证日期为2009223日。

土地使用权宗地面积1373.30平方米;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期限为2059419

该宗房地产的室内外属于所有权人的装饰装修、附属物一并拍卖(拍卖范围详见附件公示材料;特别提醒:因租户镜花水月会所在租期内进行的固定装饰装修、添附的机器设备(评估价值为670604元)等不属于本院拍卖范围,拍卖成交后如强制腾退可能会对房屋结构造成影响,建议买受人与该租户协商是否继续租赁事宜)。

 

注意事项提示:

1、拍卖范围:房地产(拍卖范围详见附件公示材料

注:拍卖平台所展示的图片、视频、附件等资料仅供参考,按照标的物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交付。标的物占用面积、建筑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室内可移动物品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实际面积、建筑物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财产登记机关登记为准。如建筑物存在加建、改建、重建、搭建等违建及其他违法行为,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行政法规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如发生因违法违规用地、建房导致无法办理转移过户登记的风险,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2、本院对标的物建筑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饰损坏、可移动室内物品灭失、建筑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请竞买人务必前往现场勘察标的物现状,并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核实该标的物所在区域规划、建筑规划、拆迁规划及产权变更登记【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建筑物材料标准、房屋的沉降、渗漏、房屋配套设备的完好程度、学区学位划分占用、医疗及生活便利程度、是否存在违章违建情况、相邻关系有无纠纷矛盾是否超范围占地用地、无证建筑可否办证等】,并以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定意见为准。如参与竞拍,视为对标的物情况的充分知晓。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成交后不得以拍品与现状不符为由悔拍,否则相应法律后果自负。

竞买人如需现场看样,请提前与本院联系,以便统一安排时间组织看样,开拍后不再组织看样

联系人:法官    联系电话:0523-87991234

3、买受人付清全额拍卖成交款项(含银行贷款)并经本院审核通过后,由本院出具拍卖成交的相关法律文书;该标的物所有权自本院确认成交的相关法律文书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待本院涤除抵押、解除查封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过户转移登记手续;因买受人未能及时办理过户转移登记手续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该拍卖标的物房地产由本院组织腾空后交付或组织履行交接手续后视为完成交付因本院解除查封、涤除抵押需要一定时间,如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补办相关权证、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的,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可能会相应延长。具体交付时间以本院通知为准

4、标的物过户所涉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买受人仅承担买方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应由原权利人(被执行人)承担的各项税费,过户时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垫付税费的票据原件及相应支付凭证提交至本院申报退款,由本院从拍卖款中予以优先扣除;逾期未申报的,垫付的税费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对于本次拍卖,本院不负责开具任何税务票据,因成交的标的物的情况不一,相关税政事项请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了解

标的物过户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网络宽带、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车位管理、有线电视、网络宽带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或承担。

5、对该标的物房产所附的户籍迁移、学区划分、学籍占用、工商注册等情况,竞买人请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了解核查,与本院无涉。

6、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资料,充分了解拍卖规则后参与竞拍。

7司法网拍银行“E拍贷”、“住房公积金法拍房”业务须知

竞买人如需办理拍卖贷款业务,对该房地产是否能够贷款及竞买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其他事宜,请于拍卖前自行向相关银行咨询了解具体流程。因贷款涉及标的物具体情况、竞买人信贷资格审查事宜,本院对贷款不作任何承诺,以银行意见为准竞买人如需办理“住房公积金法拍房”业务,具体流程、条件及资格问题请自行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联系,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答复意见为准如因买受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通过银行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贷款审核,买受人需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自行凑款缴纳拍卖尾款,如不能按期缴纳,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泰兴地区“住房公积金法拍房”、部分银行“E拍贷”业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23-82737927,泰兴农商行社区金融部按揭中心

联系电话:15961005088,中国银行泰兴支行陈经理

联系电话:0523-87639905,中国工商银行泰兴支行个贷中心

联系电话:0523-86013547/86013548,中国农业银行泰兴支行个贷中心。

联系电话:0523-87761233,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兴分中心 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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