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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黄桥镇紫玉庄园3幢304室房地产

低于评估价30%一拍
09月04日 10:00开始
  • 37

    起拍价

  • 53

    评估价

拍卖信息

  • 保证金:

    ¥60,000

  • 起拍价:

    ¥370,160

  • 加价幅度:

    ¥2,000

  • 折价率:

    7折

  • 拍卖方式:

    升价拍

  • 优先购买权人:

  • 延时周期:

    暂无

标的物详情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泰兴市黄桥镇紫玉庄园共计10套房地产

    拍卖依据

    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江苏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

    土地性质

    1、住宅

    2、国有出让,城镇住宅用地

     

     

     

    毛坯,由本院组织拍卖。

    权利限制情况

    1、被泰兴市人民法院查封

    2、无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房地产信息:所有权人为江苏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计10套房地产座落于泰兴市黄桥镇紫玉庄园

    所在幢号、层数、面积等详见详见附件-《房屋明细表》

    房屋用途均为住宅;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出让,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至20831120日止。

     

    注意事项提示:

    1、拍卖范围:房地产(拍卖房地产明细详见附件公示材料

    注:拍卖平台所展示的图片、视频、附件等资料仅供参考,按照标的物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交付。标的物占用面积、建筑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室内可移动物品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如建筑物存在加建、改建、重建、搭建等违建及其他违法行为,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行政法规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如发生因违法违规用地、建房导致无法办理转移过户登记的风险,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2、本院对标的物建筑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饰损坏、可移动室内物品灭失、建筑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请竞买人务必前往现场勘察标的物现状,并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核实该标的物所在区域规划、建筑规划、拆迁规划及产权变更登记【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建筑物材料标准、房屋的沉降、渗漏、房屋配套设备的完好程度、学区学位划分占用、医疗及生活便利程度、是否存在违章违建情况、相邻关系有无纠纷矛盾、房地产可否办证、是否可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等】,并以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定意见为准。如参与竞拍,视为对标的物情况的充分知晓。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成交后不得以拍品与现状不符为由悔拍,否则相应法律后果自负。

    竞买人如需现场看样,请提前与本院联系,以便统一安排时间组织看样,开拍后不再组织看样

    联系人:柴法官   联系电话:0523-87991136

    3、买受人付清全额拍卖成交款项(含银行贷款)并经本院审核通过后,由本院出具拍卖成交的相关法律文书;该标的物房产的所有权自本院拍卖成交的相关法律文书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待本院解除查封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过户转移登记手续;因买受人未能及时办理过户转移登记手续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因本院解除查封需要一定时间,如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补办相关权证、办理登报注销手续的,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可能会相应延长。具体交付时间以本院通知为准

    4、该房地产现登记在房地产开发商(被执行人)名下。标的物过户所涉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但如因无法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销售不动产合同等原因不能办理或者延迟办理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后续可办理过户出证时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垫付,代原权利人(被执行人)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另行向原权利人(被执行人)主张;请竞买人在参拍前务必向国土、房管、税务等部门咨询了解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材料、税费明细及金额、办理时长等,本院不作过户出证的任何承诺,以财产登记部门意见为准。如可办理过户买受人仅承担买方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应由原权利人(被执行人)承担的各项税费,过户时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垫付税费的票据原件及相应支付凭证提交至本院申报退款,由本院从拍卖款中予以优先扣除;逾期未申报的,垫付的税费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对于本次拍卖,本院不负责开具任何税务票据,因成交的标的物的情况不一,相关税政事项请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了解

    标的物过户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网络宽带、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车位管理、有线电视、网络宽带、公共维修基金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5、对该标的物房产所附的户籍迁移、学区划分、学籍占用、工商注册等情况,竞买人请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了解核查,与本院无涉。

    6、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资料,充分了解拍卖规则后参与竞拍。

    7司法网拍银行“E拍贷”、“住房公积金法拍房”业务须知

    竞买人如需办理拍卖贷款业务,对该房地产是否能够贷款及竞买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其他事宜,请于拍卖前自行向相关银行咨询了解具体流程。因贷款涉及标的物具体情况、竞买人信贷资格审查事宜,本院对贷款不作任何承诺,以银行意见为准竞买人如需办理“住房公积金法拍房”业务,具体流程、条件及资格问题请自行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联系,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答复意见为准。如因买受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通过银行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贷款审核,买受人需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自行凑款缴纳拍卖尾款,如不能按期缴纳,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泰兴地区“住房公积金法拍房”、部分银行“E拍贷”业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23-82737927,泰兴农商行社区金融部按揭中心;

    联系电话:13952666167/15852997198,中国工商银行泰兴支行程经理/

    刘经理;

    联系电话:15961005088,中国银行泰兴支行陈经理;

    联系电话:0523-87777396/1876106856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泰兴支行刘

    经理;

    联系电话:0523-86013547/86013548,中国农业银行泰兴支行个贷中心;

    联系电话:15852999917,中信银行泰兴支行余经理;

    联系电话:0523-87761233,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兴分中心  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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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工具

    市场价值8.5

    折价率7折

    房屋价值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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