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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中心城盛龙花园二期11号楼商场101号房产[产权证号:深房地字第6000624729号,建筑面积:2347.18㎡]

低于评估价44%变卖
10月09日 10:00结束
  • 1743

    当前价

  • 3113

    评估价

拍卖信息

  • 保证金:

    ¥900,000

  • 起拍价:

    ¥17,430,536

  • 加价幅度:

    ¥80,000

  • 单价:

    7426元/㎡

  • 折价率:

    5.6折

  • 面积:

    2347.18㎡

  • 朝向:

    西北

  • 装修:

    简装

  • 电梯:

  • 拍卖方式:

    升价拍

  • 优先购买权人:

  • 延时周期:

    暂无

标的物详情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拍品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中心城盛龙花园二期11号楼商场101号房产

    执行依据

    2026)粤52241号执行裁定书

    询价机构

    深圳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评估发展研究中心

    权证情况

    深房地字第6000624729

    标的现状

    及介绍

    房屋用途

    商业金融业

    建筑面积

    2347.18平方米

    房屋性质

    商品房

    装修程度

    简装

    登记单元类型

    房屋

    登记价

    62434988

    登记时间

    2014-7-18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是否有电梯

    朝向

    西北

    权证限制情况

    已抵押,已查封

    过户情况

    法院仅出具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后续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证等相关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在竞买后自行协商处理。

    提供的文书

    《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

    特别说明

    1.变卖对象:深圳市龙岗区龙岗中心城盛龙花园二期11号楼商场101号房产按现状变卖,可自行前往现场看样。

    本次变卖为带租变卖,租期12年,自2021815日起至2033815日止。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商铺租金按月计算,按每个自然月进行收取,即承租方须在每月10号前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当月租金(详见附件租赁合同)

    2.变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除查封和产权过户手续。被执行人一般应负担本次变卖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一般应负担印花税、契税,具体税种、税额以税务部门最终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当自法律文书(执行裁定书等)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自行办理变卖标的物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并自办理完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完税凭证向我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因自身原因逾期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

    3.上述涉案房产变卖成交后,按现状移交,以现状为准,具体交付时间等本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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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工具

    市场价值9.5

    折价率5.6折

    房屋价值9.5

    • 市场价值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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