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722弄4号403室住宅房地产的公告
(第二次拍卖)
浦江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5月18日10时至2026年5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浦江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9/05,户名:浦江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722弄4号403室,建筑面积为107.49平方米,使用权面积为20.8平方米,分摊面积为20.9平方米,房屋类型为公寓,房屋结构为混合1。土地宗地号为长宁区新华路街道48街坊11丘(24),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居住,房地产权证号为沪(2024)长字不动产权第001767号,所有权来源为买卖,总层数为7层,标的物所在层为4层,室内层高约2.8米,竣工日期为1996年。
空间布局:标的物所在建筑为一梯四户,为二室一厅一卫户型。
装饰装修:标的物外墙为涂料装饰,铝合金窗;室内客厅铺设木地板,墙面刷乳胶漆,局部有木质腰线,客厅天花有石膏吊顶;卧室铺设木地板,墙面乳胶漆,有定制衣柜;厨房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安装有转角厨柜。卫生间铺设地砖,墙面贴墙砖,铝扣板吊顶。上述装饰装修描述与现状不完全一致的或有其他未述及部分,以现状实物为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详情请实地查看并查看附件评估报告相关内容。
税费负担情况:税费依法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承担,未缴纳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特别说明:
第一,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上海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上海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电话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第二,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在上海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第三,建议竞买人实地看房,以实际现状为准。
评估价:688万元,起拍价:425万元,保证金:85万元,增价幅度:4.25万元。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4月29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止(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6:00,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联系方式:0579-88181219。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5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如不自行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并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二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9-8818121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9-88181292(拍卖咨询、余款缴纳等)、
0579-88181219(承办法官,标的物情况、领取法律文书等)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浦江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在拍卖开始前与以下银行的工作人员联系:
1.中国农业银行浦江县支行,“拍卖贷”联系人:吴茜、张铁展,咨询电话:18967469798,19957945156
2.中国建设银行浦江支行,法拍贷联系人:张国英;咨询电话:13868919576
3.中国工商银行浦江支行,贷款联系人:顾强强;咨询电话:0579-88197256,15888955516
4.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贷款联系人:徐福东:咨询电话:13777506822、13868917566
5.浦江万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拍卖款配资贷联系人:贾红花:咨询电话:0579-88087186,0579-88086968,13600697908
具体事项竞买人自行与其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特别提醒:竞买人能否办理贷款由各贷款银行审核确定,与本院无涉。竞买人不管以何种方式付款,必须在本院公告的第十条规定时间内缴清余款,如未按期付款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