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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城关镇汇金城小区10号楼住宅1单元402号房产

一拍
07月18日 10:00结束
  • 20

    当前价

  • 20

    评估价

拍卖信息

  • 保证金:

    ¥20,000

  • 起拍价:

    ¥195,136

  • 加价幅度:

    ¥200

  • 单价:

    2252元/㎡

  • 面积:

    86.65㎡

  • 装修:

    简装

  • 拍卖方式:

    升价拍

  • 优先购买权人:

  • 延时周期:

    暂无

标的物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城关镇汇金城小区10号楼住宅1单元402号房产

    权利来源

    2026)豫0902执恢222号

    权证情况

    20190000647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于某

    标的现状

    房产用途

    住宅

    租赁情况

    腾空情况

    有无钥匙

    标的物介绍

    建筑面积

    86.65平方米

    装修情况

    简装

    房屋户型

    2室1厅1卫

    房屋楼层

    4/7

    权利限制情况

    1、法院查封   2、有抵押

    提供文件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该拍卖标的位于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城关镇汇金城小区10号楼住宅1单元402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20190000647号,建筑面积为86.65平方米,房屋户型为2室1厅1卫,已签腾房保证书。本次拍卖仅包含房产本身价值,不包含内部物品(包含但不限于可移动家具、未与墙体形成附着的物品)价值。标的物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及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注: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取暖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司法拍卖自然人名下住宅缴税说明

    买受人所需缴税

    一、契税=成交价×税率

    类型

    面积

    税率

    家庭唯一住房

    (家庭成员:买受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140平米(含)以下

    1%

    140平米以上

    1.5%

    家庭第二套住房

    140平米(含)以下

    1%

    140平米以上

    2%

    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不区分面积

    3%

    其他房屋和土地

    4%

    二、印花税免征

     

    被执行人所需缴税

    一、个人所得税=成交价×3%

    注:被执行人自用达5年以上家庭唯一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增值税=成交价÷(1+3%)×3%。

    注:对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7%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所在地

    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

    7%

    所在地在县城、镇的

    5%

    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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