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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三沙镇三沙街247号天腾广场7号楼110室不动产

低于评估价30%一拍
08月08日 20:00开始
  • 72

    起拍价

  • 102

    评估价

拍卖信息

  • 保证金:

    ¥70,000

  • 起拍价:

    ¥715,432

  • 加价幅度:

    ¥7,000

  • 单价:

    4591元/㎡

  • 折价率:

    7折

  • 面积:

    155.84㎡

  • 装修:

    不详

  • 拍卖方式:

    升价拍

  • 优先购买权人:

  • 延时周期:

    暂无

标的物详情

    标的名称霞浦县三沙镇三沙街247号天腾广场7号楼110室不动产
    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闽0921执213号之一
    所有权证号闽(2016)霞浦县不动产权第02867号
    标的所有人杨品松、曾宝珠
    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商业服务
    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土地用途商服用地
    是否已腾空已腾空
    租赁情况无租赁
    过户情况详情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经营情况
    钥  匙
    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霞浦县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已抵押,抵押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4、拍卖款凭证。
    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151.02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4.82平方米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47.65平方米
    建成年份2015年
    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50年08月14日止
    装修情况以实地为准(不包含可拆除、可移动的家具及其他设施)
    房屋户型以实地为准
    房屋所在层数/总层数第1-2层/共16层
    其他介绍特别说明:(一)本次拍卖不动产二楼部分与相邻的案外不动产打通,标的物具体面积以产权登记为准,标的物以实地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买受人需要分割使用的自行处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1、本次拍卖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2 、为提高拍卖效率,本次拍卖产生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建议买受人先行代为缴纳;买受人须在收到拍卖成交裁定后三十天内向本院提交代为缴纳凭证并书面申请予以优先退还代为缴纳的税费;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上述期限内代为缴纳完毕,买受人亦须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买受人须承担逾期未申请可能无法退还的风险。3、如买受人不愿先行代为缴纳上述税费,因涉及相关主管部门征缴程序及执行款分配程序等因素,导致转移登记等程序中增加的时间和风险,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在过户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电等欠费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三)计税评估价格系本院依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向国家税务总局霞浦县税务局函询的价格,此价格为税务机关对该套房屋交易的计税评估最低控制价格。
    (四)评估价格不含装修部分,装修部分按现状处理,其价值通过市场竞价实现。
    (五)装修部分不包含可拆除、可移动的家具及其他设施。
    标的物估值标的计税评估价格1022045.71元
    费用总价以实际产生为准
    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
    契税:实际产生为准
    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
    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
    测绘费:实际产生为准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2、卖方税费
    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
    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
    营业税:实际产生为准
    个人所得税:实际产生为准
    其他费用情况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显示全部

    拍卖工具

    市场价值8.5

    折价率7折

    房屋价值8.0

    • 市场价值
      8.5
    • 交易价值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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