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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太姥山镇(秦屿镇)东方明珠2幢109号、2幢110号不动产

低于评估价20%一拍
06月17日 10:00开始
  • 232

    起拍价

  • 289

    评估价

拍卖信息

  • 保证金:

    ¥200,000

  • 起拍价:

    ¥2,315,360

  • 加价幅度:

    ¥10,000

  • 单价:

    4077元/㎡

  • 折价率:

    8折

  • 面积:

    567.94㎡

  • 拍卖方式:

    升价拍

  • 优先购买权人:

  • 延时周期:

    暂无

标的物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德市朝华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

    宁朝华估字[2026]第 048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

     

    拍品名称

    福鼎市太姥山镇(秦屿镇)东方明珠2109号、2110号不动产

    权利来源

    (2025)闽0982执恢232号执行裁定书

    权证情况

    1、法院拍卖裁定书;2、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刘梦楚、方毓明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及土地土地使用年限

    规划用途为商铺

    出让

    租赁情况

    综合评价

    福鼎市太姥山镇(秦屿镇)东方明珠2109号、2110号不动产;建筑面积为567.94㎡;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权利限制情况

    1、被法院查封。2、瑕疵:详见标的物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福鼎市太姥山镇(秦屿镇)东方明珠2109号、2110号不动产;建筑面积为567.94㎡;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2、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鼎房权证QY字第110164号、鼎房权证QY字第110163号;土地使用权证号:鼎国用(2009)第0135-2号、鼎国用(2009)第0135-3号]

    3、瑕疵说明:该标的物未腾房,预计拍卖成交后六个月内交付。该房产跟其他房产隔墙打通。申请法拍贷的买受人需在参与拍卖前书面向我院提交贷款意向书报备,否则不予提供法拍贷。

    4、本案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

    标的物估值

    标的价格

    2894200

    费用总价

    以实际产生为准

    税费情况

    1、买方税费

    契税:实际产生为准

    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

    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

    测绘费:实际产生为准

    权属登记费

    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2、卖方税费

    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

    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

    营业税:实际产生为准

    个人所得税:实际产生为准

    显示全部

    拍卖工具

    市场价值7.5

    折价率8折

    房屋价值7.5

    • 市场价值
      7.5
    • 交易价值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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