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10日10时至2026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武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武平县人民法院,网址:sf.taobao.com/0597/04),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武平县城厢镇东云村梁野新村118号1-4层的住宅。
评估价:833700元,起拍价:585000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商业贷款相关事宜详见第十二条。
瑕疵说明、特别提醒:
1.该拍卖标的物与产权登记不一致的,以产权登记为准,该拍卖标的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权利人为刘**、钟**共同所有。
2.该拍卖标的尚未腾空,拍卖成交之日后,若涉及到强制腾房,由法院负责强制腾房,交付时间以实际为准。
3.纳入本次评估的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加建彩钢棚、围墙等构筑物,土地使用权(不含土地出让金)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可移动家具家电(电视机、空调、热水器、冰箱等)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本次评估以相关当事人在拆除、搬移电视机、空调、热水器、冰箱等可移动家具家电时不破坏室内二次装修为假定前提。若相关当事人在拆除、搬移电视机、空调、热水器、冰箱等移动家具家电造成室内二次装修损坏及其价值减损的,一切责任均由相关当事人承担。
4.估价对象第1-4层住宅证载建筑面积为374.80㎡,建筑规划用途为住宅,实际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规划用途城镇住宅用地,1-4层住宅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5.00㎡;另有无证(加建)彩钢棚面积约101.62㎡、围墙面积约41.20㎡,有证房屋位于楼幢总层数4层的第1-4层,无证(加建)彩钢棚、围墙等构筑物位于楼幢总层数4层的第1层及顶层,第1-4层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楼幢不带电梯,证载权利人为钟**、刘**。请各竞买人务必前往标的物现状勘察及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是否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若涉及违建、拆除、罚款、无证部分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等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5.房屋抵押情况:【抵押权利人为:武平县恒信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限购情况:按照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估价对象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结果表
项目 | 估价结果 |
单价(元/㎡) | 总价(万元) |
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下的市场价值 | 2268 | 85.00(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 |
预扣补交土地出让金 | | 3.94(人民币叁万玖仟肆佰元整) |
预扣补交土地出让金后 (土地使用权划拨条件下)的市场价格 | 2163 | 81.06(人民币捌拾壹万零陆佰元整) |
无证(加建)彩钢棚、围墙等构筑物 | | 2.31(人民币贰万叁仟壹佰元整) |
合计 | | 83.37(人民币捌拾叁万叁仟柒佰元整) |
以评估的市场价格成交原权利人负担的主要交易税费 | | 2.50(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
以评估的市场价格成交买受人负担的主要交易税费 | | 2.50(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
上图仅供参考,最终相关税费以实际办理收费为准!
估价对象
(一)估价对象的财产范围
估价对象为武平县城厢镇东云村梁野新村118号1-4层自建住宅房地产,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加建彩钢棚、围墙等构筑物,土地使用权(不含土地出让金)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二)估价对象基本状况
1、坐落 | 武平县城厢镇东云村梁野新村118号1-4层 |
2、规模 | 估价对象第1-4层住宅证载建筑面积为374.80㎡,另有无证(加建)彩钢棚面积约101.62㎡、围墙面积约41.20㎡ |
3、用途 | 规划用途为住宅 |
4、权属 | 钟**、刘** |
5、现状 | 自用 |
6、担保物权设立情况 | 于价值时点,委托人未能提供估价对象是否存在担保物权情况。本评估报告评估值为估价对象完全权利状态下的市场价格,未考虑估价对象可能存在或已经存在的担保物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对评估值的影响。 |
7、租赁或占用情况 | 于价值时点,委托人未能提供估价对象是否存在租赁权及占有使用情况,现场勘查,估价对象为自用,估价人员通过尽职调查,未发现估价对象可能存在的租赁权及占有使用情况;本次估价根据《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设定估价对象不存在租赁权及占有使用的情况。 |
8、拖欠税费情况 | 于价值时点,委托方未能明确估价对象是否存在欠缴税金及相关费用的情况,本次评估,假设估价对象不存在欠缴税金及相关费用的情况。 |
9、查封等形式限制权情况 | 于价值时点,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估价对象已被查封,现被武平县人民法院强制拍卖,本次评估根据中房协关于印发《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本次估价未考虑查封事项对估价结果的影响。 |
(三)土地基本状况
项目 | 描述与分析 |
1、名称 | 武平县城厢镇东云村梁野新村118号 |
2、四至 | 根据现场勘查东至道路、南邻住宅、西至道路、北至通道 |
3、权利类型/面积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65.00㎡ |
4、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5、形状 | 规则,有利于住宅的布局 |
6、地形 | 地形为平坦地 |
7、地势 | 住宅路面比住宅外路面略高,排水畅通,被洪水淹没、积水的可能性小 |
8、土壤及地质 | 土地未受过污染,地质条件好,承载力较强,稳定性较好,可节约建安成本投入 |
9、使用权类型 | 划拨 |
10、规划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11、开发程度 | 2008年已开发完成,宗地内外已达到“五通” |
(四)建筑物实物状况
项目 | 描述与分析 |
1、房屋坐落 | 武平县城厢镇东云村梁野新村118号1-4层 |
2、建筑结构 | 钢混结构 |
3、设施设备 | 楼幢不带电梯,通信、水电等配套设施齐全 |
4、装修情况 | 楼幢外观为瓷砖及水泥砂浆饰面,楼梯踏面为大理石材饰面,墙面为瓷砖,天棚为普通粉刷,木制扶手。 1层:入户为推拉门及卷帘门,铝合金窗,客厅地面、墙面为瓷砖饰面,天棚为吊顶,房间地面、墙面为瓷砖饰面,天棚为吊顶,钢制门,卫生间地面及墙面为瓷砖饰面,天棚为普通粉刷。1层东南方向加建彩钢棚及围墙。 2层:餐厅为普通木门,地面、墙面为瓷砖饰面,天棚为吊顶;阳台地面为瓷砖饰面,墙面为瓷砖饰面,天棚为普通粉刷;房间地面为瓷砖饰面,墙面为普通粉刷,天棚为吊顶,卫生间地面及墙面为瓷砖饰面,天棚为吊顶。过道地面、墙面为瓷砖,天棚为吊顶; 3层:房间1为普通木门,地面为瓷砖饰面,墙面普通粉刷及嵌入式衣柜,天棚为吊顶;房间2、3地面为瓷砖饰面,墙面、天棚为普通粉刷,房间4为普通木门,地面为瓷砖饰面,墙面普通粉刷及嵌入式衣柜,天棚为吊顶;卫生间地面及墙面为瓷砖饰面,天棚为吊顶。过道地面为瓷砖,墙面部分瓷砖部分普通粉刷,天棚为吊顶。 4层:房间及大厅门未安装,水电已安装,地面为瓷砖饰面,墙面为水泥砂浆抹面,天棚为毛坯;卫生间地面及墙面为瓷砖饰面,天棚为吊顶。过道地面为瓷砖,墙面部分瓷砖部分水泥砂浆抹面,天棚为毛坯。 顶层:加建彩钢棚及围墙。 | 备注:厨房设灶台、橱柜;卫生间设蹲厕、马桶、小便池、房间嵌入式整体衣柜;上述均为不可移动资产 |
5、建成时间及成新率 | 建成于2008年,钢混结构,建筑物的经济耐用年限60年,价值时点建筑物剩余经济耐用年限约18年,采用直线法求取其成新率=42年/60年=70%,根据现场勘查,估价对象维护较好,使用状况良好,估价对象现场成新率约为85.00%,估价对象综合成新率为79%,则估价对象建筑物折旧率为21%。 |
6、使用及维护状况 | 使用及维护状况较好 |
7、外观 | 瓷砖及水泥砂浆饰面,建筑物外观较好 |
8、建筑面积(㎡) | 估价对象第1-4层住宅证载建筑面积为374.80㎡,另有无证(加建)彩钢棚面积约101.62㎡、围墙面积约41.20㎡ |
9、户型 | 自建住宅,一层户型:1房1厅1卫,二层户型:2房1厨1厅2卫,三层户型:4房1卫,四层户型:2房1厅1卫 |
10、空间布局 | 地面以上为住宅,垂直交通为人行楼梯,平面布局较好 |
11、建筑功能 | 功能配套较好,得房率较好、空间利用率高,防水、保温、隔热、通风、采光、日照较好 |
12、工程质量 | 未见有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质量较好 |
13、使用及维护状况 | 使用正常,维护状况较好;经实地查勘,房屋基础有足够承载力,无超过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承重结构部件及非承重墙体基本完好,门窗及五金配件等齐全完整,为基本完好房;路面完好,设备管道运行基本正常;未见有明显影响质量安全的问题 |
14、特殊景观 | 无特殊景观 |
(五)权益状况描述与分析
项目 | 描述与分析 |
1、用途 | 住宅、城镇住宅用地 |
2、规划条件 | 住宅 |
3、所有权 | 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房屋所有权人为钟**、刘** |
4、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为钟**、刘** |
4、用益物权设立情况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 |
5、担保物权设立情况 | 于价值时点,委托人未能提供估价对象是否存在担保物权情况。本评估报告评估值为估价对象完全权利状态下的市场价格,未考虑估价对象可能存在或已经存在的担保物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对评估值的影响。 |
6、租赁或占用情况 | 于价值时点,委托人未能提供估价对象是否存在租赁权及占有使用情况,现场勘查,估价对象为自用,估价人员通过尽职调查,未发现估价对象可能存在的租赁权及占有使用情况;本次估价根据《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设定估价对象不存在租赁权及占有使用的情况。 |
7、拖欠税费情况 | 于价值时点,委托方未能明确估价对象是否存在欠缴税金及相关费用的情况,本次评估,假设估价对象不存在欠缴税金及相关费用的情况 |
8、查封等形式限制权利情况 | 于价值时点,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现场勘查,估价对象已被查封,现被武平县人民法院强制拍卖,本次评估根据中房协关于印发《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本次估价不考虑查封事项对估价结果的影响。 |
9、权属清晰情况 | 根据《不动产登记审批表》、《房产平面图》、《宗地图》,权属清晰 |
(六)估价对象权属登记情况
《不动产登记审批表》登记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 | 闽(2023)武平县不动产权第0000888号 |
权利人 | 钟**、刘** |
不动产单元号 | 350824002002GB00078F00010001 |
坐落 | 武平县城厢镇东云村梁野新村118号1-4层 |
不动产类型 | 土地和房屋建筑物 |
面积 | 65m²/374.80 m² |
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权利性质 | 划拨/自建房 |
共有情况 | 共同共有 |
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所在层/总层数 | 1-4/4 |
备注 |
房屋四至:见附图 建成年份:2022年6月 |
(七)区位状况描述与分析
1、位置描述
项目 | 描述与分析 |
1、坐落 | 武平县城厢镇东云村梁野新村118号1-4层 |
2、方位 | 位于武平县城厢镇东云村梁野新村 |
3、与重要场所的距离 | 距离武平县政府约1.8千米 |
4、临街(路)状况 | 临梁野大道 |
5、楼幢位置 | 楼幢位置一般 |
6、朝向 | 西北朝向 |
7、楼层 | 位于楼幢总层数4层的第1-4层 |
8、居住聚集度 | 位于武平县城厢镇东云村梁野新村,周围为自建住宅,居住较集中,居住集聚程度较好 |
2、交通描述
项目 | 描述与分析 |
1、道路状况 | 临梁野大道 |
2、出入可利用的交通工具 | 附近东云村公交站,有9路公交车,辐射范围较小,公共交通便捷度差 |
3、交通管制情况 | 没有步行街、单行道、车辆限行等交通管制 |
4、停车方便程度 | 周边无停车场、公共停车位,停车方便度差 |
3、外部配套设施状况
项目 | 描述与分析 |
1、基础设施 | 基础设施已达到“五通”(给水、排水、路、电、通信),水、电供应保证率一般。 |
2、公共服务设施 | 区域内有武平城厢中学、武平童童幼儿园等,距银行、超市、市场、医院等较远,购物、逛街、娱乐较不便利,公共配套设施较差 |
4、周围环境描述
项目 | 描述与分析 |
1、自然环境 | 武平县南与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平远县相邻,西与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会昌县接壤,被形容为“一脚踏三省、三省一日还”。境域面积2630平方千米。武平县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17℃~19℃,无霜期250—280天;年平均降水量1500—1900毫米。 |
2、人文环境 | 居民素质较好、声誉较好,治安状况良好 |
3、环境景观 | 环境景观好 |
5、区位优劣度
综合分析估价对象的位置、交通、外部配套、环境状况,估价对象的区位整体较好,对估价对象的价值产生有利影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人员不得参与竞拍,否则相应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武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携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武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休息),本院已委托本次拍卖的唯一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福建博通大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及办理权证等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核实。看样时间请在2026年9月25日前预约(预约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根据预约情况安排,联系电话:189-0697-9561、0597-4892009。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仅负责出具成交确认书、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该房屋产权证情况及如何办理权证转移、税费情况等相关事宜,请自行向相关部门询问了解,建议意向竞买者实地查看并了解后再行竞拍。法院不负责房产上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学籍有特殊要求,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相关部门了解。
七、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卖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卖方)缴纳本次拍(变)卖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转移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但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标的物原产权人已纳税费票据,自本院送达买受人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逾期不申请退还税费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分配拍(变)卖款,不再向买受人退还该部分税费。其他所涉欠税费以及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由法院审查后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票据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房管、规划和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了解。对可能存在的水、电、煤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原产权人所欠物业费由物业公司自行处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本院承办人联系,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重要提示:请注意,司法拍卖有最后的缴款期,请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逾期缴纳尾款将视为悔拍,本院依法对已缴交的保证金收缴。悔拍后重新发起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请各竞买人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及法律后果,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愿承担上述法律后果。
十二、有关商业贷款问题:意向竞买人是否符合商业贷款条件及贷款的具体金额、利率等具体事项请向贷款银行咨询并确认。如因未提前咨询、确认,导致银行不同意发放贷款或未能及时发放贷款,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应按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确定的交款期限内支付全部拍卖款,否则需承担悔拍责任。本院对贷款成功与否不作任何承诺,由竞买人自行与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相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平支行
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97-4892621,13859572107
地址:福建省武平县平川街道东大街1号。
2.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平支行
联系人:吴行长,联系电话15880680737
地址:福建省武平县平川街道环城西路78号。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平县支行
联系人:练经理,联系电话0597-4890823,15206098511
地址:福建省武平县平川街道东大街22号。
4.武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人:钟经理,联系电话0597-3338806,13850624998
地址:福建省武平县平川街道武平大道18号。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武平支行
联系人:钟经理,联系电话18105972576,
联系人:林经理,联系电话19890030568,
地址:福建省武平县平川街道东大街3-3号。
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平县支行
联系人:石经理,联系电话0597-4892816,13959060560
地址:福建省武平县平川街道竹园路14-1号。
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武平支行
联系人:余经理,联系电话0597-4890821,13559315572
地址:福建省武平县平川街道中街西路8号。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平支行
联系人:陈经理,联系电话0597-4823310,13507502327
地址:福建省武平县平川街道政府路大水圳巷1号。
十三、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10月17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武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90 6100 1001 00000 36885 0003 411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97-4823094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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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