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30日10时至2026年8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武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武平县人民法院,网址:sf.taobao.com/0597/04),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武平县岩前镇岩背夫(通广街17-1号)1-4层住宅
评估价:1382000元,起拍价:968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4500元。
商业贷款相关事宜详见第十二条。
瑕疵说明、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与产权登记不一致的,以产权登记为准,该拍卖标的物用途为住宅用地,权利人为练**、赖**共同所有。
2.该拍卖标的尚未腾空,拍卖成交之日后,若涉及到强制腾房,由法院负责强制腾房,交付时间以实际为准。
3、本次拍卖标的不包含可移动的家具家电及其他可移动物品等。
4.该房屋有无证(加建)房屋建筑物等,请各竞买人务必前往标的物现状勘察及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是否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若涉及违建、拆除、罚款、无证部分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等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5.房屋抵押情况: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平县支行;限购情况:按照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估价结果一览表
项 目 | 估价结果(币种为人民币) |
名称 | 单价 (元/m2) | 总价 |
市场价格 | 1-4层住宅 | 2416 | 131.01万元(人民币壹佰叁拾壹万零壹佰元整) |
1层、2层加建建筑物 | / | 6.64万元(人民币陆万陆仟肆佰元整) |
钢架棚 | / | 0.55万元(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 |
合计 | 138.20万元(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贰仟元整) |
原房屋权利人应承担的相关税费 | 4.03万元(人民币肆万零叁佰元整) |
拍卖参考价格 | 134.17万元(人民币壹佰叁拾肆万壹仟柒佰元整) |
上图仅供参考,最终相关税费以实际办理收费为准!
估价对象
(一)估价对象财产范围
估价对象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墙面、地面、天棚装饰材料、不可移动的嵌入式家具以及其他拆卸将造成价值减损的装修装饰)]及1层、2层加建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墙面、地面、天棚装饰材料、不可移动的嵌入式家具以及其他拆卸将造成价值减损的装修装饰)]、钢架棚、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二)估价对象基本状况
估价对象坐落于武平县岩前镇岩背夫,估价对象为武平县岩前镇岩背夫(二维码门牌号福建省武平县岩前镇通广街17-1号)1-4层住宅房地产及1层、2层加建建筑物、钢架棚;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未带电梯,总层数为4层,估价对象位于地上第1-4层;估价对象1-4层建筑面积为542.27㎡,另有1层加建建筑物面积约48㎡,钢架棚面积约25㎡、2层加建建筑物面积约4.75㎡,钢架棚面积约27.42㎡;法定用途及实际用途均为住宅;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8㎡,法定用途及实际用途均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78年12月8日止,权利人为练**、赖**。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关登记内容如下:
《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摘录表
证件类型 | 证件编号 | 所有权人 | 权利份额 | 房屋坐落 | 幢号 | 房号 | 所在层 | 建筑面积 | 用途 | 房屋性质 | 状态 | 登记时间 |
所有权证号 | 武房权证2012字第00387号 | 赖**,练** | 共同所有 | 岩前镇岩背夫1-4层 | 1 | 1-4 | 1-4 | 542.27 | 住宅 | 自建房 | 现状:查封(1次),最高额抵押(1次) | / |
/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武国用(2009)第0745号 |
土地使用权人 | 练** |
座落 | 岩前镇岩背夫 |
地 号 | 102/1/128 | 图 号 | / |
地类(用途) | 住宅 | 取得价格 | / |
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终止日期 | 2078年12月8日 |
使用权面积 | 玖拾捌点零(98.0㎡) | 其中 | 独用面积 | 98.0㎡ |
分摊面积 | /㎡ |
(三)土地基本状况
1.名称:武平县岩前镇岩背夫(二维码门牌号福建省武平县岩前镇通广街17-1号)所属土地。
2.小区四至:东与空地相邻,南与空地相邻,西与道路相邻,北与练永芹屋相邻。
3.土地使用权面积:98㎡。
4.用途:住宅用地。
5.形状:规则。
6.地形地势:平坦。
7.土地使用权类型及终止日期:出让,出让期限至2078年12月8日止。
8.规划条件: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规划条件较好。
9.开发程度:具备“五通”,2011年已开发完成。
综上所述,估价对象形状、地形地势等较好,将对估价对象价值产生积极影响。
(四)建筑物基本状况
1.名称:武平县岩前镇岩背夫(二维码门牌号福建省武平县岩前镇通广街17-1号)1-4层住宅房地产及1层、2层加建建筑物、钢架棚。
2.规模(建筑面积):1-4层建筑面积542.27㎡,另有1层加建建筑物面积约48㎡,钢架棚面积约25㎡;2层加建建筑物面积约4.75㎡,钢架棚面积约27.42㎡。
3.用途:住宅。
4.层数:总层数为4层,估价对象位于楼幢第1-4层。
5.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6.设施设备:垂直交通为步梯,水电视讯齐全,无消防设施。
7.装饰装修:
装 饰 装 修 | 整体状况 | 入户门安装电动卷闸门、双开不锈钢防盗门、不锈钢防盗单门,楼幢正面外墙条砖饰面、侧面水泥砂浆抹面,楼幢安装铝合金推拉窗 |
一层 | 车库 | 地面为水泥砂浆抹细面、墙面纸筋灰粉刷、天棚塑扣吊顶 |
客厅 | 地面为地砖铺贴、墙面、天棚为纸筋灰粉刷、铝合金玻璃推拉窗 |
房间 | 复合木门、地面为地砖铺贴、墙面、天棚为纸筋灰粉刷、铝合金玻璃推拉窗 |
楼梯间处卫生间 | 地面为地砖铺贴、墙面贴瓷砖、天棚为纸筋灰粉刷、铝合金玻璃门、立柱陶瓷洗手台盆、蹲式便器盆 |
(加建)餐厅 | 地面为水磨石、墙面、天棚为纸筋灰粉刷、木作陈列柜、铝合金玻璃推拉窗 |
(加建)厨房 | 地面为地砖铺贴、墙面贴瓷砖、天棚为塑扣吊顶、无门板大理石地柜、铝合金推拉门、铝合金玻璃推拉窗、不锈钢防盗网 |
(加建)影音室 | 钢质防盗门、地面为水磨石、墙面铺护墙板、天棚为塑扣吊顶 |
(加建)套内卫生间 | 地面为地砖铺贴、墙面贴瓷砖、天棚为塑扣吊顶、铝合金玻璃门、立柱陶瓷洗手台盆、蹲式便器盆 |
二层 | 前部大厅 | 入户自动感应玻璃门(带木门套)、地面为通体砖铺贴、墙面部分纸筋灰粉刷部分作木作造型背景墙部分为瓷砖铺贴、天棚为木作造型吊顶、铝合金玻璃推拉窗、大理石柜体收纳柜、上置鱼缸、木作陈列柜 |
大厅内卫生间 | 地面为地砖铺贴、墙面贴瓷砖、天棚为塑扣吊顶、铝合金玻璃门、铝合金玻璃推拉窗、固定式玻璃窗、洗手台盆、马桶、小便斗 |
后部套间 | 厅 | 复合木门、地面为地砖铺贴、墙面纸筋灰粉刷、天棚木作半吊、铝合金玻璃推拉窗、不锈钢玻璃门及纱网门 |
房间1 | 复合木门、地面铺木地板、墙面、天棚刷水泥漆、铝合金玻璃推拉窗 |
房间2 | 复合木门、地面铺木地板、墙面、天棚刷水泥漆、铝合金玻璃推拉窗、铝合金玻璃门、嵌入式整体衣柜、铝合金玻璃推拉窗、不锈钢防盗网 |
卫生间 | 铝合金玻璃门、地面为地砖铺贴、墙面贴瓷砖、天棚为塑扣吊顶、马桶、立柱陶瓷洗手台盆 |
加建晾衣间 | 地面为地砖铺贴、墙面、天棚为纸筋灰粉刷、洗衣池、铝合金玻璃推拉窗 |
加建露台 | 地面为碎片大理石铺贴、钢架棚(屋面采光板)、简易架子棚 |
三层 | 前部套间 | 厅 | 复合木门、地面为通体砖铺贴、墙面刷水泥漆、天棚木作半吊,局部木作吊顶、铝合金玻璃推拉窗 |
厨房 | 铝合金玻璃推拉门、地面为地砖铺贴、墙面贴瓷砖、铝合金玻璃推拉窗、大理石地柜(无门板) |
卫生间 | 铝合金玻璃门、地面为地砖铺贴、墙面贴瓷砖、天棚为塑扣吊顶、铝合金玻璃窗、立柱陶瓷洗手台盆、蹲式便器盆 |
房间1 | 复合木门、地面为地砖铺贴、墙面除一面为瓷砖铺贴外其余三面为纸筋灰粉刷(其中临卫生间墙面有开裂、渗水严重、墙皮脱落)、天棚木作吊顶及纸筋灰粉刷、嵌入式衣柜、铝合金玻璃推拉窗 |
房间1卫生间 | 铝合金玻璃门、地面为地砖铺贴、墙面贴瓷砖、天棚为塑扣吊顶、铝合金玻璃推拉窗、立柱陶瓷洗手台盆、蹲式便器盆 |
房间2 | 复合木门、地面为地砖铺贴、墙面为纸筋灰粉刷、天棚木作吊顶及纸筋灰粉刷、铝合金玻璃推拉窗、嵌入式衣柜 |
房间3 | 复合木门、地面为地砖铺贴、墙面除一面为瓷砖铺贴外其余三面为纸筋灰粉刷、天棚木作吊顶及纸筋灰粉刷、铝合金玻璃推拉窗、 |
后部套间 | 房间1 | 复合木门、地面为通体砖铺贴、墙面纸筋灰粉刷、天棚纸筋灰粉刷局部木作吊顶、铝合金玻璃推拉窗 |
房间1卫生间 | 铝合金玻璃门、地面为地砖铺贴、墙面贴瓷砖、天棚为塑扣吊顶、铝合金玻璃推拉窗、立柱陶瓷洗手台盆、蹲式便器盆 |
房间2 | 复合木门、地面铺木地板、墙面纸筋灰粉刷、天棚木作半吊局部木作吊顶、铝合金玻璃推拉窗 |
房间2卫生间 | 铝合金玻璃门、地面为地砖铺贴、墙面贴瓷砖、天棚为塑扣吊顶、铝合金玻璃推拉窗、立柱陶瓷洗手台盆、马桶 |
四层 | 厅 | 地面为通体砖铺贴、墙面部分纸筋灰粉刷部分瓷砖铺贴、天棚为塑扣吊顶、铝合金玻璃推拉窗 |
公共卫生间 | 铝合金玻璃门、地面为地砖铺贴、墙面贴瓷砖、天棚为塑扣吊顶、铝合金玻璃推拉窗、立柱陶瓷洗手台盆、蹲式便器盆 |
房间1 | 复合木门、地面为地砖铺贴、墙面纸筋灰粉刷、天棚为塑扣吊顶、铝合金玻璃推拉窗 |
房间1卫生间 | 铝合金玻璃门、地面为地砖铺贴、墙面贴瓷砖、天棚为塑扣吊顶、铝合金玻璃推拉窗、立柱陶瓷洗手台盆、蹲式便器盆 |
房间2 | 复合木门、地面为地砖铺贴、墙面纸筋灰粉刷、天棚为塑扣吊顶、铝合金玻璃推拉窗 |
房间3 | 复合木门、地面为地砖铺贴、墙面纸筋灰粉刷、天棚为塑扣吊顶、铝合金玻璃推拉窗 |
房间3卫生间 | 铝合金玻璃门、地面为地砖铺贴、墙面贴瓷砖、天棚为塑扣吊顶、铝合金玻璃推拉窗、立柱陶瓷洗手台盆、马桶 |
房间4 | 复合木门、地面为地砖铺贴、墙面纸筋灰粉刷、天棚为塑扣吊顶、铝合金玻璃推拉窗 |
房间4卫生间 | 铝合金玻璃门、地面为地砖铺贴、墙面贴瓷砖、天棚为塑扣吊顶、铝合金玻璃推拉窗、立柱陶瓷洗手台盆、蹲式便器盆 |
楼梯间 | 1-4层 | 楼地面大理石铺贴,墙面、天棚除2层梯梯间天棚为木作吊顶外其余楼梯间天棚为纸筋灰粉刷,木制栏杆及扶手,二层楼梯间鞋柜 |
8.层高:1-4层均层高约3.2米。
9.空间布局:栋房布局;1层为一车库一房二厅一影音间一厨二卫,2层为二厅二房二卫一晾衣间一露台,3层为五房一厅一厨二卫,4层为一厅四房四卫。
10.建成时间:2011年。
11.使用及维护状况:使用正常,维护状况较好。
12.完损状况:结构完整,无损坏情况。
13.楼幢位置:临巷道,楼幢位置良好。
14.朝向:估价对象所在楼幢为西南朝向,估价对象为西南朝向。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人员不得参与竞拍,否则相应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武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携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武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休息),本院已委托本次拍卖的唯一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福建博通大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及办理权证等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核实。看样时间请在2026年8月24日前预约(预约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根据预约情况安排,联系电话:189-0697-9561、0597-4892009。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仅负责出具成交确认书、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该房屋产权证情况及如何办理权证转移、税费情况等相关事宜,请自行向相关部门询问了解,建议意向竞买者实地查看并了解后再行竞拍。法院不负责房产上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学籍有特殊要求,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相关部门了解。
七、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卖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卖方)缴纳本次拍(变)卖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转移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但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标的物原产权人已纳税费票据,自本院送达买受人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逾期不申请退还税费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分配拍(变)卖款,不再向买受人退还该部分税费。其他所涉欠税费以及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由法院审查后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票据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房管、规划和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了解。对可能存在的水、电、煤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原产权人所欠物业费由物业公司自行处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本院承办人联系,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重要提示:请注意,司法拍卖有最后的缴款期,请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逾期缴纳尾款将视为悔拍,本院依法对已缴交的保证金收缴。悔拍后重新发起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请各竞买人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及法律后果,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愿承担上述法律后果。
十二、有关商业贷款问题:意向竞买人是否符合商业贷款条件及贷款的具体金额、利率等具体事项请向贷款银行咨询并确认。如因未提前咨询、确认,导致银行不同意发放贷款或未能及时发放贷款,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应按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确定的交款期限内支付全部拍卖款,否则需承担悔拍责任。本院对贷款成功与否不作任何承诺,由竞买人自行与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相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平支行
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97-4892621,13859572107
地址:福建省武平县平川街道东大街1号。
2.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平支行
联系人:吴行长,联系电话15880680737
地址:福建省武平县平川街道环城西路78号。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平县支行
联系人:练经理,联系电话0597-4890823,15206098511
地址:福建省武平县平川街道东大街22号。
4.武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人:钟经理,联系电话0597-3338806,13850624998
地址:福建省武平县平川街道武平大道18号。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武平支行
联系人:钟经理,联系电话18105972576,
联系人:林经理,联系电话19890030568,
地址:福建省武平县平川街道东大街3-3号。
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平县支行
联系人:石经理,联系电话0597-4892816,13959060560
地址:福建省武平县平川街道竹园路14-1号。
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武平支行
联系人:余经理,联系电话0597-4890821,13559315572
地址:福建省武平县平川街道中街西路8号。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平支行
联系人:陈经理,联系电话0597-4823310,13507502327
地址:福建省武平县平川街道政府路大水圳巷1号。
十三、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9月07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武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90 6100 1001 00000 36885 0002 957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97-4823094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97-4826028邹法官
看样咨询电话:0597-489200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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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