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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漹城镇迎春北路195号附18号2幢1楼9号房屋

低于评估价44%二拍
08月31日 10:00开始
  • 15

    起拍价

  • 27

    评估价

拍卖信息

  • 保证金:

    ¥29,000

  • 起拍价:

    ¥149,296

  • 加价幅度:

    ¥1,000

  • 单价:

    3008元/㎡

  • 折价率:

    5.6折

  • 面积:

    49.64㎡

  • 电梯:

  • 拍卖方式:

    升价拍

  • 优先购买权人:

  • 延时周期:

    暂无

标的物详情

    房产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乐山市漹城镇迎春北路195号附18号2幢1楼9号房屋

    不动产登记权证号及用途规划

    不动产权号:监证0033982、监证0033983

    规划用途:商业服务

    标的所有人及案号

    所有人:XX、夏X

    案号:2026)川1424执恢21号

    法院查封情况

    本院首查封

    抵押登记情

    有抵押

    标的物所在地

    乐山市漹城镇迎春北路195号附18号

    标的物介绍

    建筑面积:49.64平方米

    装修情况:有装修

    是否有电梯:无

    所在楼层:1层

    实际控制使用情况(含租赁情况)

    租赁情况:有租赁,租赁期限至2026年10月20日止,买受人不享受此部分租金权益

    实际使用情况:承租人使用

    标的物估值

    评估总价

    26.66

    买家税费预估

    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

    卖家税费预估

    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

    备注

    1.本次拍卖房屋基本情况摘自《泰宇房评(2026)G0626号》评估报告;评估机构:成都泰宇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报告已作为附件上传,请竞买人认真阅读。

    2.本次拍卖房屋有租赁,拍卖成交后,需待租赁到期后腾退。

    3.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维修基金等各种费用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从领取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交款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产权转移手续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办理。

    4.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公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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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工具

    市场价值9.5

    折价率5.6折

    房屋价值9.5

    • 市场价值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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