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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象州镇温泉大道393-7号1栋503号不动产

低于评估价40%变卖
06月03日 10:00开始
  • 26

    起拍价

  • 43

    评估价

拍卖信息

  • 保证金:

    ¥30,000

  • 起拍价:

    ¥257,806

  • 加价幅度:

    ¥1,000

  • 单价:

    1560元/㎡

  • 折价率:

    6折

  • 面积:

    165.26㎡

  • 拍卖方式:

    升价拍

  • 优先购买权人:

  • 延时周期:

    暂无

标的物详情

    网络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名称象州县象州镇温泉大道393-7号1栋503号不动产
    执行依据(2024)桂1322民初1511号民事判决书,(2025)桂1322执990号执行裁定书
    权证情况象房权证象第2015002087号
    标的物现状租赁情况:
    是否腾空:
    钥匙:
    备注目前房屋已清空
    权利限制情况象州县人民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
    2、《网络拍卖(变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户型结构:四房两厅两卫
    建筑面积:165.26㎡
    套内面积:138.91㎡
    房屋总层数22层,所在层数5层
    规划用途:住宅
    权利类型: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交易税费承担情况:
    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买卖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重要提示:
       一、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供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网络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或主要责任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本院拍卖标的物页面出现的“一键贷款服务申请贷款”、“根据拍卖为您推荐服务”、“放心拍卖服务”、“赊钱报名”,均与本院无关,请竞买人谨慎选择。如出现法律纠纷,竞买人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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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价值9.0

    折价率6折

    房屋价值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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