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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大道368号滨江花月小区香樟苑2幢1008室

低于评估价20%一拍
08月06日 10:00开始
  • 71

    起拍价

  • 89

    评估价

拍卖信息

  • 保证金:

    ¥70,000

  • 起拍价:

    ¥712,238

  • 加价幅度:

    ¥2,000

  • 单价:

    7540元/㎡

  • 折价率:

    8折

  • 面积:

    94.46㎡

  • 拍卖方式:

    升价拍

  • 优先购买权人:

  • 延时周期:

    暂无

标的物详情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2026)01043956

    拍品名称

    合肥市包河大道368号滨江花月小区香樟苑21008

    权证情况

    不动产权证书号:合包150043147

    拍品所有人

    *,谭*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未向法院提交租赁合同

    钥匙

    被执行人使用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1、被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查封。

    2、抵押权人: **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王**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1、拍卖标的物权属状况:合肥市包河大道368号滨江花月小区香樟苑21008室【不动产权证书号:合包150043147】,建筑面积:94.46㎡,规划用途:成套住宅,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宗地性质:出让;所在层/总层数:10/16,竣工时间:2010-07-06

    整体拍卖,网络询价结果:890298元,起拍价:712238元,保证金:70000元,增价幅度:2000(以及其整倍数)

    2标的物四至:南至合肥绕城高速、北至太平湖路、西至葛大店路、东至大强路。

    3交通状况交通便捷,公交站:有2367116路等公交通过途径此处,出行方便。

    4、特殊说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社会机构或组织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活动,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必须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成交价全款等)。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需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交易政策,如是否限购等,如因不符合有关政策购买的,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签署成交确认书时,需向法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拍卖行为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与承租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办理标的物产权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等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该房产有抵押,拍卖成交后按法律规定办理。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51-65357613/65357842

    法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000  

    辅助机构联系电话:詹经理13615690885

    辅助机构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福州路3588号易菲堡大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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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工具

    市场价值7.5

    折价率8折

    房屋价值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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