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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凤城镇莲荷西路16号(金星楼)201、301、401、501、601、701单元房产及家电家具房产

低于评估价30%一拍
09月15日 10:00开始
  • 334

    起拍价

  • 477

    评估价

拍卖信息

  • 保证金:

    ¥250,000

  • 起拍价:

    ¥3,342,393

  • 加价幅度:

    ¥20,000

  • 单价:

    3769元/㎡

  • 折价率:

    7折

  • 面积:

    886.8㎡

  • 拍卖方式:

    升价拍

  • 优先购买权人:

  • 延时周期:

    暂无

标的物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连江县凤城镇莲荷西路16号(金星楼)201、301、401、501、601、701单元房产及家电家具

    权利来源

    (2026)0122执恢334

    权证情况

    【权证号:闽(2019)连江县不动产权第0018612号、闽(2019)连江县不动产权第0018609号、闽(2019)连江县不动产权第0018608号、闽(2019)连江县不动产权第00186072号、闽(2019)连江县不动产权第0018606号、闽(2019)连江县不动产权第0018604号】

    拍品所有人

    福州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

    及土地性质

    住宅

    租赁情况

    钥  匙

     配套情况

    权利限制情况

    被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位于连江县凤城镇莲荷西路16号(金星楼)201、301、401、501、601、701单元房产及家电家具。房屋所有权人为被执行人福州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所有,建筑面积为886.8平方米201-701单元建筑面积均为147.8平方米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应由原所有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但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未提交的,所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过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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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工具

    市场价值8.5

    折价率7折

    房屋价值7.8

    • 市场价值
      8.5
    • 交易价值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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