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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港路136号橡树湾18#楼105单元

低于评估价30%一拍
08月16日 10:00开始
  • 67

    起拍价

  • 95

    评估价

拍卖信息

  • 保证金:

    ¥60,000

  • 起拍价:

    ¥667,044

  • 加价幅度:

    ¥6,000

  • 单价:

    12600元/㎡

  • 折价率:

    7折

  • 面积:

    52.94㎡

  • 拍卖方式:

    升价拍

  • 优先购买权人:

  • 延时周期:

    暂无

标的物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港路136号橡树湾18#楼105单元

    权证情况

    住宅(以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准)

    (2019)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103339号

    拍品所有人

    XX

    权利来源

    2026)闽0103执1549号

    询价方式及基准日期

    定向询价2026年4月13日

    标的现状

    建筑面积:52.94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情况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标的物介绍

    1、钥匙由申请执行人暂为保管,据了解物业费及水电费拖欠1000多元,具体金额以物业实际为准,被执行人承诺在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条件自行腾空、搬离上述房产若涉及强制腾房,具体交付时间以法院为准。本次拍卖只涉及到房产,并不包括屋内家具、电器及装修。房屋状况以实际交付为准,可能存在物业、水、电欠费情况,竞买人可自行向小区所在物业公司了解。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本标的实物已确认,一切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收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2、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应由原所有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但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30日内向本院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未提交的,所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物业、水电等欠费(包含专项维修基金、土地出让金及办证过程可能存在的产权面积差额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3、拍卖成交后,法院仅负责提供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自行向不动产登记主管机关核实能否办理产权,产权证办理、落户、房屋结构调整以及工商登记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应当具备标的物所在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购房资格,如竞买人不符合限购政策要求而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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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工具

    市场价值8.5

    折价率7折

    房屋价值8.0

    • 市场价值
      8.5
    • 交易价值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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