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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朝阳西路 2 号 11 幢 3-5

低于评估价20%一拍
07月09日 10:00开始
  • 44

    起拍价

  • 54

    评估价

拍卖信息

  • 保证金:

    ¥80,000

  • 起拍价:

    ¥435,280

  • 加价幅度:

    ¥1,000

  • 单价:

    3536元/㎡

  • 折价率:

    8折

  • 面积:

    123.1㎡

  • 电梯:

  • 拍卖方式:

    升价拍

  • 优先购买权人:

  • 延时周期:

    暂无

推荐法拍经理

标的物详情

     查 表

    拍品名称

    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朝阳西路 2 号 11 幢 3-5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

    成套住宅/出让

    产权证载明

    建筑/套内面积

    建筑面积123.1平方米,套内面积99.65平方米

     匙

    权利限制情况

    有查封,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拍卖标的物: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朝阳西路 2 号 11 幢 3-5

    据评估报告记载:拍卖标的物业名称为“黔龙阳光御园”,标的物所在楼栋名义层第 3层、物理层第4层 , 共 32 层(地上 31 层、地下 1 层),有电梯,建成年代约为2015年。房屋建筑面积123.1平方米,套内面积99.65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标的物详细信息请参考评估报告。

    根据能拍法服现场实际调查了解到该房屋有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为重庆黔龙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据物业工作人员口诉:物业管理费每月按1.3元/平方米收取,截止2025年1230日物业管理费欠费合计16640;另标的物可能存在天然气上户、安装等费用,涉及相关水、电、气等费用的欠费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上述欠费仅供参考,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2.税费负担情况 (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为被执行人垫付的税费须在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后七日内向法院申请退还,逾期未申请的则视为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予退还。

    3.权证号: (2016) 秀山县不动产权第 001058462 号

      4.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能拍法服:023-67263510  13678485550(罗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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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工具

    市场价值7.5

    折价率8折

    房屋价值7.5

    • 市场价值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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