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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跃东、邬永琴共有的位于临河区鸥洲假日D7号楼3单元301室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书号:102021306315)

低于评估价15%一拍
07月27日 10:00开始
  • 25

    起拍价

  • 29

    评估价

拍卖信息

  • 保证金:

    ¥20,000

  • 起拍价:

    ¥249,155

  • 加价幅度:

    ¥2,000

  • 单价:

    2596元/㎡

  • 折价率:

    8.5折

  • 面积:

    95.98㎡

  • 装修:

    不详

  • 拍卖方式:

    升价拍

  • 优先购买权人:

  • 延时周期:

    暂无

标的物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阿里资产大数据询价平台、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

    拍品名称

    孙跃东、邬永琴共有的位于临河区鸥洲假日D7号楼3单元301室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书号:102021306315)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不动产权证书号:102021306315

    拍品所有人

    孙跃东、邬永琴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

    成套住宅

     

    租赁情况

    自住

     

      钥 匙

    被执行人保管

     

    配套情况

    水、电、暖设施齐全

    权利限制情况

    1、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裁定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孙跃东、邬永琴共有的位于临河区鸥洲假日D7号楼3单元301室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书号:102021306315),总层数为6层,拍品对象所在层为3层。建筑面积:95.98方米,房屋结构:混合结构,用途:成套住宅。

    2、他项权利状况:有抵押

    3、权证情况:不动产权证书号:102021306315

    4、限购情况:竞买人自行咨询。

    5、税费负担情况:拍卖、变卖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工本费、水利基金费、房屋维修基金以及房产交易中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定的数额为准)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性住房、廉租房的,如按经济适用性住房、廉租房确定参考价拍卖的,其增值收益或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如按商品房确定参考价拍卖的,其增值收益或土地出让金由被执行人承担。

    添建物的拆除或不能补偿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水、电、暖、燃气、物业费、车库、车位管理费等欠费情况,本次拍卖不做调整。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确定是否竞买。

    瑕疵说明:房屋交付时间不确定,交付时以现状为准,勘验时未入户

    图片仅供参考,拍卖标的物仅限房屋,不包括室内设施物品。具体状况请竞买人实地看样。是否有限购竞买人自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交付时以现状为准。勘验时未入户房屋具体装修请竞买人实地勘验,图片仅供参考。

    注:本次拍卖不包括室内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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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工具

    市场价值7.5

    折价率8.5折

    房屋价值7.5

    • 市场价值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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