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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一次修改 博弈劳务派遣界定

伊人醉卧楼主

2012-06-26

劳务派遣被滥用的现状有可能通过《劳动合同法》的修订得到改善,但不同利益主体的激烈博弈使得这一过程变得有些艰难。

今天开始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将首次审议《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利益博弈的结果或将水落石出。

“三性”界定难?

《劳动合同法》实施刚四年多,要求修订的声音持续不停。

记者了解到,此次审议的《劳动合同法》修订案草案主要聚焦两点:一是对劳务派遣岗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等“三性”的界定;二是加大对违规滥用劳务派遣行为的惩处力度。

2012-06-26

其中,争议最大的是“三性”界定。《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过于笼统,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应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对于什么是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岗位,并没有明确界定,由此导致目前劳务派遣被滥用,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

2012-06-26

正因如此,明确界定“三性”成为一致共识。

去年2月,全国总工会将《劳务派遣调研报告》上报至全国人大法工委,建议尽快修改《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相关内容。今年两会期间,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提出同样建议。

2012-06-26

今年4月有媒体报道,《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三性”做了界定:临时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辅助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为非主营业务单位;替代性是指用工单位的职工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在该工作岗位上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可以由被派遣的劳动者替代工作。

2012-06-26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系主任乔健分析,之所以会出现这一变化,从人社部门的角度,主要是考虑今年经济形势不好,就业压力比较大。如果从严规制用工,可能会限制通过劳务派遣等灵活用工方式来扩大就业。

2012-06-26

另一博弈更为隐秘而具体。这位专家称,部分大的劳务派遣公司与人社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联系。“解不解释,不是立场问题,是利益问题。”

乔健认为,“三性”的界定并不难。除了全国总工会提出的界定意见之外,今年上半年人社部修订的职业分类大典将要完成,也有利于界定辅助性等岗位。

2012-06-26

滥用劳务派遣执法待严格

从明确界定“三性”到不解释“三性”声音渐起,这一变化也说明,治理被滥用的劳务派遣面临很大挑战。

乔健表示,从中国现实来看,下一步最大问题将是法律的执行。

2012-06-26

“修法看上去很美,但修订完之后还有一个大的挑战,就是能否落实到位。新生代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都很强,这个法完善了,如果不能得到很好的执行,面临的问题将很严峻。”乔健说。

2012-06-26

“在中国,涉及弱势一方的权利时,只有规定得具体明确,并且赋予其实现权利的手段和途径,才有可能实现弱者的权利保护。因此,不仅是修法必要,更重要的是要执行到位,才能真正维护劳动者的权益。”黄乐平表示。

2012-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