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房产权到期后 咱们该怎么做?
有网友在网上质疑,认为按照目前的建筑安全标准,70年后房屋肯定已经是属于被拆迁的危房了。如今,有许多大城市房屋住宅面临着规划和拆迁问题,快到期的老房子反而很“卖座”。再有,就是如果房子到期房主不愿意缴纳土地出让金,难道强行让其搬走吗?
房屋到期有偿续期是“与民争利”
一些有房一族对“有偿续期”反应比较敏感。个别人认为,房屋到期有偿续期就是“与民争利”。他们的观点是,尽管承认“土地使用年限”是有价的,但一些地方政府已经通过卖地得到了太多的利益,如果要让人们掏钱,难免有“涸泽而渔”之嫌。
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房屋所在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的年限。
1990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发布并施行,该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各种不同用途的土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等等)在出让时,政府部门(一般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被授权行使职能)作为出让方,出让时与受让方签订出让合同,会因为土地用途、实际使用条件和现实情况不同,规定不同的使用年限给受让方,这里提到的70年指的是居住用地(即住宅用地),且住宅用70年指的是最高出让年限,出让时只能低于或等于最高年限,不得超过。
70年使用期续期是个伪命题
有网友在网上质疑,认为按照目前的建筑安全标准,70年后房屋肯定已经是属于被拆迁的危房了。如今,有许多大城市房屋住宅面临着规划和拆迁问题,快到期的老房子反而很“卖座”。再有,就是如果房子到期房主不愿意缴纳土地出让金,难道强行让其搬走吗?
房屋到期有偿续期是“与民争利”
一些有房一族对“有偿续期”反应比较敏感。个别人认为,房屋到期有偿续期就是“与民争利”。他们的观点是,尽管承认“土地使用年限”是有价的,但一些地方政府已经通过卖地得到了太多的利益,如果要让人们掏钱,难免有“涸泽而渔”之嫌。
房地产商出售房子时明确向购房者说明了70年的期限,如果囤房时
70年使用期续期是个伪命题
间长,自然房子的价格也应该会降低。用最简单的话说,同一处房产,其
剩余年限越长,使用价值就越大,价格也就越高;反之,其剩余年限越
短,使用价值相对较小,价格也就相应较低。好比二手房,与新楼盘相比,除个别原因外,价格自然比同地段、同户型的房子便宜。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土地作为国家的资源,在世界任何国家都是有偿使用的。在欧美国家,虽然业主对房屋拥有所谓的“永久产权”,但还是每年要承担沉重的物业税,物业税会根据房屋的价值变化而变化。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土地作为国家的资源,在世界任何国家都是有偿使用的。在欧美国家,虽然业主对房屋拥有所谓的“永久产权”,但还是每年要承担沉重的物业税,物业税会根据房屋的价值变化而变化。
叶檀指出,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市场上可以交易的是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购房者购买的房屋价款实际上包含了70年的土地使用费和房屋本身的建筑费用,需要在70年后进行一次确权,根据各地的财政收支决定续期支付的费用。
争鸣 土地从来都是“有偿”使用的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土地作为国家的资源,在世界任何国家都是有偿使用的。在欧美国家,虽然业主对房屋拥有所谓的“永久产权”,但还是每年要承担沉重的物业税,物业税会根据房屋的价值变化而变化。
70年使用期续期是个伪命题
有网友在网上质疑,认为按照目前的建筑安全标准,70年后房屋肯定已经是属于被拆迁的危房了。如今,有许多大城市房屋住宅面临着规划和拆迁问题,快到期的老房子反而很“卖座”。再有,就是如果房子到期房主不愿意缴纳土地出让金,难道强行让其搬走吗?
房屋到期有偿续期是“与民争利”
一些有房一族对“有偿续期”反应比较敏感。个别人认为,房屋到期有偿续期就是“与民争利”。他们的观点是,尽管承认“土地使用年限”是有价的,但一些地方政府已经通过卖地得到了太多的利益,如果要让人们掏钱,难免有“涸泽而渔”之嫌。
目前国家对70产权到期如何缴费或者办理手续应该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万达公馆有多少年的产权啊?
买的房子还是四十几年产权了,总觉得心里不舒服
应该没什么事儿吧,到手肯定要出个什么续费之类的规定。
等70年过去,咱们都入土为安了,住一天是一天吧
70年以后都到孙子们的时代了,咱们就别操心太多了,有块地埋就行了。
50年的是什么地啊?为什么有的房子产权50年?
没房咋娶媳妇?相亲一见面就问有没有房子,脸上挂不住啊
放心吧,到时候那么多人不能都住大街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