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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帖

求救于金钥匙律师团队

你是个楼主

2008-10-04

尊敬的金钥匙律师团队:你好!

      我是《海右重华》业主,我们房屋是2008年4月5日交付使用,现已有半年了,至今未领产权证 。根据购房合同记载《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这是否可以计算违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