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01 玥秀轩】 关于玥秀轩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备案的申请
关于玥秀轩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备案的申请
越秀区洪桥街办事处:
在洪庆坊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协助下,玥秀轩社区(洪桥街15、17、19、21、27、29号)全体业主,严格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完成了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的所有程序,于2009年12月23日成立了筹备组(筹备组共有9名成员,签名如下)。现特向贵办事处申请予以备案。
此致
敬礼
玥秀轩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
2010年1年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