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最新解释: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 给女儿买房女婿没份儿~!
8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有关情况。
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解释称,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
哈哈,看着这条婚姻法的最新消息,我的心里暗暗大笑~
作为单身青年的我们,房儿是父母给买的很普遍吧?即使不大,婚房还是基本出发点吧?首付家里给,月供是自己和父母一起在还也是常有的吧?和自家爹妈当然不计较了。可以后结婚成小家之后,就家家都有一本经了~(此处略过N字经)小日子过得美满还好,万一出个啥纰漏闹个分手离婚的,按照以前的婚姻法,这一方父母给孩子买的房就得乖乖分一半出去!多少给自己儿子女儿买房的爹妈要老泪纵横啊?!赔了夫人又折兵不是!
现在可好了~这最新婚姻法一出,不就安了咱爹妈的心了吗!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儿,给女儿买房女婿没份儿!
所以啊,单身青年们,单身青年的爹妈们!非共同买房的已婚人士们~福音来了~
大胆地买房结婚吧~~分家也分不了咱的房了!
。。。。。只能说这样来看看纠纷是会多还是少吧,以观后效吧
这新闻是真的假的哦?怎么判定是父母给买的房呢?婚前给娃儿买的房子的话只是写娃儿的名字撒,又没得出资证明,怎么判定父母买房?
?别高兴太早吧,有问题嘛,要是婚后是小两口一起还月供的呢?咋个算呢?
那首付是父母给的,按揭是夫妻一起交的,只归一方的话,另一半岂不是还是吃了哑巴亏。那以后谁给的首付就让夫妻单方面负责按揭好了。
这这这,结了婚就是一家人了,还分这么清楚。。。点都不促进小家庭的温馨建设
这个要分人!
有的要脸的,就不的强行来沾光
有的不要脸的,你们懂得!
这个法规好,可以避免骗婚诈房诈财的情况出现。。。
是现在有很多人的家长给他们买了房,然后就翻脸不认人了不赡养老人了吧!这样的案例出现的越来越多,法律就要应时而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