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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帖

京沪两地商办新政比较,北京被赞温情满满

amberonly1楼主

2017-05-26

5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官方微博 “安居北京”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的最新说明,指出商办类项目新政的主要执行对象为增量,而对于存量部分,除出售对象有所限定外,其余暂不执行。


说明指出:



一,在政策执行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有实际成交并完成网签的商办类项目,开发商可保持现有设施;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购房者可保持现有设施。


二,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可出租,且不限定出租对象;也可销售,但购房人应符合政策要求。


三,中介机构可代理商办类房屋的出租、出售业务,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此类房屋可用于居住或者其具备居住功能。



此说明为3月26日商办政策的一个解读说明:


3月26日


3月26日晚,北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规定新建商办类项目只能卖给企业,并且暂停商业银行对商办类项目购房的个贷,违规代理的中介被依法注销机构备案。 



2楼

北京出台3月26日商办政策,被称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启“商改住”限购政策的先河。此次为政策执行的一个说明。


内容看,与之前调控政策要求并无区别,但政策执行更加人性化,基本明确了政策的主要方向是遏制增量,对存量,特别是小业主已经使用的存量暂做引导,对小业主来说算是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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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1、其实,在“326”政策中,并未提到已经购买的商办要拆除现有设施。此次说明已明确,正规已网签购买的在途商办类项目,都不会要求开发商拆除上下水等设施。


2、同样,“326”政策只是限定的已购商办类房屋再销售的人群。对于商办类房屋的出租并没有过限制。



但已购商办的出售,仍然要符合“326”政策的要求。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

2、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326政策发布后,商办住宅购房者最担心的就是会不会拆除现有设施,能不能出出租,此次说明,给商办住宅购房者吃下了一个定心丸,也让当前的商住政策更具有可操作性。


北京此次商办政策说明,与前几日上海发布的商办新规相比,简直是温情满满。



2017-05-26
3楼

目前全国限售限购,房而商办项目因房价偏低、没有限购吸引了多数够房人群,尤其像京沪等一线城市,常住人口住房需求巨大,一些以商业、酒店、办公为名立项的项目,通过分割产权,改变商业本身的使用属性,将“类住宅”作为卖点,并在用电、用水方面打起擦边球吸引购房者。


但商办项目与商品住宅有着明显区别。首先是产权为40年或50年,不具备住宅配套(学区房等),居住密度大、户型小。


预计未来,还会有一些热点城市会积极跟进商办项目限购,毕竟本属于商业办公用途的商办反而拥有居住属性,与规划相悖,相关配套也无法跟进。


那么,是否一定要远离呢?答案是否定的。


当市场加剧萧条,商办物业的价格相比周边住宅价格,只有住宅1/3-1/5价格时,你真的可以考虑果断入!


选择此类物业切记:必须考虑地铁口、白领聚集区、商圈、品牌的因素!


最后,切记商办物业是中长期投资品,因为短期套现的政策具有不确定性,不适合短期投资考虑。


2017-05-26
4楼

amberonly1,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京沪两地商办新政比较,北京被赞温情满满”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2017-05-26
5楼

也是没有办法

2017-05-26
6楼

、、

2017-05-27

哎呀

2017-05-31

辛苦辛苦,送个有机西瓜得楼主恰

2017-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