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2017年1月在花都自由人花园与开发商订购了一套小三房特价顶楼,当时明确告知开发商没有购房资格,但开发商依旧与我签订了认购协议书,交了5万定金,也给我提供了一些信息,我开始考试入户,现在一年了,我入户了,现在开发商单方踏定房子,并要求我以新的市场价购买,或定金不退,我没有收到踏定函,我现在该怎么办$https://m.fang.com/ask/payask_500008352.html$http://imgn3.soufunimg.com/news/2017_07/28/150120702213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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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5已回答郑大源
当初,你在没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缴纳定金,认购这个房屋,一年之后取得购房资格,则开发商应当与你签订买卖合同,开发商拒不签订,构成违约。
分析如下:
第一点,你们之间已经签了认购书,这是一个预约合同,合同成立生效,受法律保护。
第二点,现在开发商由于房价上涨,准备退定,是典型的违约行为。
第三点,开发商有义务与你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开应该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房屋差价损失。
如果有必要,建议你进一步咨询律师得到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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