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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付款补充协议

    二手房卖售人与买受人(我)签订合同要求4月底交房,即买受人通过第三期按揭贷款银行付款给卖售人,但因放贷时间滞后,不能在4月底前放贷于卖售人账户,会造成违约,且卖售人急需资金于4月底前付新买房首付。经双方口头达成协议,卖售人同意买受人(我)于4月底前筹款转账支付第3期房款。卖售人将按揭贷款收款银行卡及密码转买受人(我)。如何签订该书面协商协议以避免卖售人对银行卡及密码及银行放贷时转账带来的风险? 请审阅一下协议草稿,提宝贵意见。谢谢!补充协议如下卖售人(甲方):康xx,王xx,康xx买受人(乙方):张xx,耿xx居间方(见证方):丁xx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对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1884xx)达成如下付款协议,以资共同遵守。鉴于受上海公积金新政出台关联影响,合同附件三条款4所述银行贷款不能如期放贷至甲方账户。为了配合甲方置换房产4月底付首付,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在甲方尚未收到银行按揭贷款的前提下,先行自筹资金人民币90万 (玖拾万元整) 于2015年4月30日前支付第叁期房款给甲方。认定乙方未违反合同第九条及合同附件三条款4相关要求。同时,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向银行所申请按揭贷款的放款当日,把乙方多支付的人民币90万(玖拾万元整)房款一次性划账给乙方。若甲方未及时划账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即:1. 甲方于收到银行放款起两日内一次性全额返还乙方前三次累计付款合计人民币150万(壹佰伍拾万元整)及银行放贷款人民币90万(玖拾万元整)。2. 同时,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价款的30%,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由甲方据实赔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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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谢绝谈判

    发布于2015-04-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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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benbi 丨Lv 0
    如不能协商,可诉讼解决
    +1 2015-04-22 举报
  • 小镇姑娘土土滴 丨Lv 4
    可以起诉解决。。温馨提示:建议委托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如您满意我的答案,请采纳。
    +1 2015-04-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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