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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产权更名执行过程涉及中他项权证如何处置

    朱先生与吴女士离婚后,又与刘女士结婚,并将房屋赠与刘女士。后男朱先生与刘女士离婚。由于朱先生与吴女士离婚时并为对房屋进行处理,所以吴女士上诉,10年11月18日法院判决,朱先生赠与刘女士房屋的赠与合同无效,要求刘女士与朱先生将房产重新过户至吴女士与朱先生名下。但是刘女士在此期间以此房屋向钟某抵押贷款数十万元。吴女士在执行法院判决书时,由于涉及他项权证未注销,无法进行过户。12年初钟先生提起诉讼,要求刘女士还款。法院判决刘女士还清账款以及税费,若到期未执行,钟先生有权将抵押的房屋进行拍卖、折价等。但是由于此房屋为朱先生极其抚养的儿子唯一住房,目前任然由朱先生以及其儿子继续居住。请问律师,有什么办法来撤销这个他项权证么?如果无法撤销,那这所房屋往后会存在什么问题? 北京市

    抵押贷款 还款 贷款 房屋 举报

    提问者:jay61132

    发布于2015-04-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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