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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没有改动厨房、卫生间、阳台”等出租房的进一步询问

    个人所有的住宅(142平米)四室两厅出租,厅的面积40多平米,用石膏板和轻质铝龙骨分隔成两个厅房,分隔的走道也比原设计现有的通道还要宽0.5米,现共有六个单间一人一间,平均每个单间24平米,每间房都有大飘窗,厅房有落地大窗,厨房、卫生间、阳台均没有改动,水电安装(埋入式)、装修也是请的正规装修公司,有5年质保,也无任何扰邻投诉。现武汉市技术开发区说我违反了《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和《武汉市房屋出租管理办法》是胶囊房,要整治拆除,到目前为止我未查到武汉市任何有关胶囊房的定义和规定,我只是在网上看到北京市的胶囊房定义是人均小于5平米,黑房,等,且副市长对此事的解释是,可隔出较大面积的客厅或饭厅出租。我觉得我未违规,特此咨询,期待您的回复,谢谢!若有关部门不予理睬,我该怎样协商? 北京市

    飘窗 客厅 装修公司 房屋 举报

    提问者:da7777a

    发布于2015-04-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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