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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别人欠债以房屋给我做了委托公证先我已将房屋卖掉

    具体情况如下涉及人员如下甲方.放贷人。乙方.原房东(受托人)。丙方.(受托人)。丁.(买房人)案件内容;甲方给乙方借钱,乙方没有钱还给甲方,甲方又找人联系到丙方,最后乙方和丙方做了一个房屋买卖委托公证书,让丙方把乙方欠的钱还给甲方。故丙方也没钱,于是将房屋卖给丁(买房人),丁也是甲方找的人。最终丙方将房屋卖给丁(买房人),丁(买房人)最终将钱给甲方。请问此案件是否涉及经济案件 最终的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北京市

    购房 民间贷款 房屋 公证 举报

    提问者:byyw

    发布于2015-04-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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