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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中存在的纠纷处理

    2015年2月在销售部买了一栋在建期房,并签订了商品房订购单,预交定金6万元,也口头告之面积可能有少许实际误差。现2015年5月开盘,销售方告知销售面积计算有误不对,说当时未加公摊面积,现经房产局方法测定加上公摊面积有130.13平方,还说整栋户型面积各公摊都没加,因此要求要额外增加面积费用4万元左右。当初签订的商品房定购单是118.49平方,条约说明如果因买方原因不买,条约确定不予退还。现感觉存在欺骗行为,想拿回定金不买,但是卖方说定金不退,请问这种情况我有权要求退还定金吗,该向怎么争取?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购房 定金 期房 举报

    提问者:yangkaiden

    发布于2015-04-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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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霜之咏叹 丨Lv 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1 2015-04-14 举报
  • yeqinleaf 丨Lv 0
    可以起诉要求退还,且有成功案例,如需律师为您代理,可来电详谈。
    +1 2015-04-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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