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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早给了,房产证也拿到就是得不到房屋,法院违法,我还赔偿他,天理啊?

    我叫许某,男,52岁,住,辽宁省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街**号楼*单元2010年4月26日,我在抚顺市《拍卖行》通过竞拍购得某区人民政府经贸局,拍卖出售的门市房屋(131、41平方米),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及拍卖佣金,之后,由我个人拿钱又交了房屋过户的税费,6月10日,我领取到了房屋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产权证号:抚房权证东字第300123440号)因出卖单位违反法律,违背伦理,我只得到了一本《房屋所有权证》书,害得我在法院打了五年多的官司,原告的我到了今日,却变成了被告,还得让我来赔偿他。我花了钱,没有拿到,我应得到的东西和利益,已经冤枉死的了。如今还成了被告、被起诉了要求赔偿,国法、天理何在?!!!真真是,逼害的我生不如死啊 北京市

    购房 房产纠纷 房屋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satoshi1126

    发布于2015-04-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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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xingzhanbin 丨Lv 3
    建议诉讼解决。
    +1 2015-04-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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