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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司跨区拆迁补偿问题

    我是1993年进厂,那时候单位是乡办企业,一直到1998年,1998年以后公司转为私人企业。那时侯公司给我们交农保,农保交到2001年结束。2002-2005年公司开始给我交镇保,后因我家拆迁,政府给我交了15年的养老金,所以公司就停止给我缴金,直到2013年11月份又重新开始给我缴金。在我工作的这段时间内,公司没有给我签过合同,也没有给过年休假,工作按26天计算,也没给过加班工资。现在公司因拆迁要从浦东新区搬到奉贤区工作,我如果不去工作,能否得到补偿,补偿款怎么算?如果我想要这些钱的话,我该怎么做? 北京市

    拆迁补偿 拆迁 举报

    提问者:听筝品韵

    发布于2015-04-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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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weofdea 丨Lv 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补偿金、加班费等费用。
    +1 2015-04-09 举报
  • 化学风景线 丨Lv 0
    这种情况下,应当由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以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是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按照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税前收入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的,应当按照上个月总工资标准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1 2015-04-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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