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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婚夫妇房产继承

    请问律师:我们属于再婚又离婚不离家又共同生活(没有夫妻生活)一起的老年人,各自名下都有一套房产,属于共同生活期间各自单位福利房买卖而来的,将来我们身后房产怎么分割?各自的子女怎么继承?需要我们在世时写一遗嘱分配方案吗?需要公证吗?恳请答复!我们的意愿是各自的房产,由各自的子女继承,不要产生纠纷。 北京市

    福利房 房产纠纷 房产继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yxh-lcf

    发布于2015-04-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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