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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问题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问题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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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zhcpkgpxrv
发布于2015-04-03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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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丽莎白0730
丨Lv 4
1、依据居间协议约定,双方最晚应当在5月10日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到期你不签订,属于你违约金。3、如双方对房屋买卖合同协商不成,无法签订,就不属于你违约。4、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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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中云裳
丨Lv 3
起诉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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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好看不坑爹
丨Lv 4
建议从诚信出发吧,你不要以为不签订日期就是你狠,对方可以催告的,你不去就是违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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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庭月下人
丨Lv 3
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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