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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母亲去世后留下一房产在广州,房产证上有母亲姐姐和我三个人的名字,父亲健在,父母都不是广州市户口,我和姐姐是广州户口,父亲姐姐同意把房子全部归我,我应该怎么办理?

    户口 房产 房子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cheungshukyee

    发布于201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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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郭绍杰 经纪人
    这种事情很简单的,可以做赠与。我们公司可以帮忙,只收取适量手续费。
    +11 2015-03-10 举报
  • 杨芳 经纪人
    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手续,如果你的父亲和姐姐姐夫都同意把房子给你,那就让他们做一份放弃继承的公证就可以了
    +1 2015-03-10 举报
  • 郑枢体 置业顾问
    找中介,给点手续费,会帮你搞好的
    +1 2015-03-10 举报
  • 大江茫茫去不还 丨Lv 2
    房产是母亲的,她死了之后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而房产证上有三个人的名字,目前而言,就是说你和姐姐共有这个房产,如果他们都同意房子归你,只需要去把房产证上姐姐的名字给去掉,然后让姐姐和父亲做个放弃财产继承的公证就好了。或者是做个赠与,姐姐赠与给你也是一样的。
    +1 2015-03-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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