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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达人好,我有一个关于购房按揭的问题想咨询下,希望银或者了解这方面的朋友给我解答下!

    今年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价是90万整,当时我首付了30万,还有60万准备做公积金贷款,合同签好后,我也去税务局按照90万的房价报了税,后来因为卖方的一些原因,有些事情存在欺诈,具体的原因不便详细描述,总之就是合同很明显属于无效合同。所以最后我们达成一致,房价降为80万,因为税我已经报完了,而且我认为80万和90万的税差别也不是很大,所以不想退税了,现在是打算重新跟卖方签合同,因为刚买了车,手头紧张,所以我想还是按照90万来签,这样的话银行放贷60万,我提前跟卖方签好协议约定,银行放贷后退10万元给我。这样他实际拿到也是80万,我还可以有10万的流动资金。我现在想了解的就是:一、我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实际中能否这样操作;二、是否存在纠纷隐患,比如说卖方不退这部分钱给我;三、这种行为属于骗贷么?四、如果这种行为不合法,那我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五、其他可能出现的麻烦和隐患!希望大家能帮我参谋下,不要复制和粘贴,也不要说废话,谢谢大家了。先给100分,行得通的话追加200分!

    房价 按揭贷款 购房 贷款 举报

    提问者:XianTiang

    发布于201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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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郑凯丽 丨Lv 4
    你好!这种也不合法的如果那个10万不给你,他也是有理由的,因为有合同在。如果你要打官司就更麻烦了,到时银行要找你的。情节严重的是要从牢的。 不值得的。你要真没钱了。你可以等房产3证过户好后,用三证再到银行去办理抵押小额贷款的。希望能帮到你哦/
    +1 2010-10-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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