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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人无正当理由可退房吗

    我与开发商签了购房合同,分期付款(首付5成,余款交楼前清,非首套房),现想毁约,不知是否可行。合同约定买方违约责任:逾期付款,按万分之一每日交滞纳金,逾3个月以上,卖方可收房买方承担总价1%违约金,也可按万分之一每日交滞纳金。因怀疑房价会降而且可能开征房产税,我想退房,能吗?需承担什么责任?

    房价 购房 违约金 首套房 举报

    提问者:zhenglianna

    发布于201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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