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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丈夫死后财产分配-没夫妻名份,只有儿子

    提问者:网虫冲浪

    发布于2014-10-07 北京市

共5个回答
  • 刀天华 丨Lv 3
    对话框飞拉萨
    +1 2014-12-30 举报
  • 张悦 经纪人
    丰田家常菜丰田和
    +1 2014-12-03 举报
  • qq21457884 丨Lv 4
    去爱情分分合合被搁浅两地多想爱你爱到底多想永远不分离转眼看你离去我无能为力我要勇敢爱下去不会轻易的放弃再会吧我的爱人时
    +1 2014-10-09 举报
  • 李成成 置业顾问
    金地自在城欢迎您,
    +1 2014-10-09 举报
  • 西溪学士 丨Lv 2
    妻子和儿子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法律有明确规定: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所以,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妻子应当可以继承一部分财产!!!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再联系我!!如果我为你解决了问题,请采纳一下,算是对我的支持!谢谢!
    +10 2014-10-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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