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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房屋实际出资人非夫妻双方]

    以妻子的名义购置了一套商品房,作为给子女未来的投资使用. 夫妻双方收入很低,房屋首付款30余万均为亲戚资助,可以提供付款使用的银行卡[户名为第三人],但因亲戚间借款当时没有写借据现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对于此套商品房是否也完全按照其价值平分? 是否可酌情考虑出资人为第三人的情况在划分财产时有所倾斜?

    商品房 房屋 首付 举报

    提问者:wzyl7g

    发布于201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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