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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买卖违约责任界定

    买二手房时补充协议上约定了带车位,当时房东说车位产权证在开发商那里,过户前去领,补充协议上写了"办理房屋产权证成功的同时办理车位产权证”,也写了“卖方同意买方在收到买方另一套房子的按揭尾款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和车位的产权过户”,我(买方)在收到尾款当时就给中介打电话了,但中介说卖方没时间过户,又口头重新约定15天之后过户,但到了重新约定的时间后,卖方又说车位产权证因没有交税费,要一两个月才能办理车位产权证,请问能追纠卖方的违约责任不?

    房产纠纷 房屋 购房税费 二手房

    提问者:lijlicc024

    发布于201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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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3个回答
  • 张通 经纪人
    可以追究卖方的责任,因为补充协议在那呢,而且任何补充协议如果是买卖双方签字的话,是生效的。
    +10 2014-03-03
  • 贾雪梅2013 丨Lv 5
    不太清楚了。
    +11 2014-05-01
  • 花果园_李福靖 丨Lv 3
    去百度一下
    +11 2014-03-14
  • 置业顾问 丨Lv 4
    这是要按照各个物业的情况的,如有问题咨询物价局
    +10 2014-10-04
  • 赵维鑫 丨Lv 4
    路过打酱油的
    +10 2014-08-25
  • 彭浩 经纪人
    很高兴为您服务
    +10 2014-08-17
  • 何路华 经纪人
    百度一下就知道了
    +10 2014-07-22
  • gaomh0721 丨Lv 3
    百度一下吧
    +10 2014-07-17
  • 杨贺8 丨Lv 3
    百度一下咯
    +10 2014-06-03
  • 15612618677杨 丨Lv 7
    可以追究责任,主要补充协议写上了实效就可以。
    +10 201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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