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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是否对买方会造成不利因素?

    我购的二手房,房款32万,为避税所以买卖合同写的24.5万(实付32万),但由于考试不周,所以还差一个7.5万的合同,请问这样会对我日后产生不利因素吗?如果对,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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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firice

    发布于2007-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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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小木勺 丨Lv 3
    避税本身就不保险。以你目前的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将这7.5万元以装修补偿费、搬家补偿费等名目单独开具收据。
    +10 2007-07-15 举报
  • 小称心 丨Lv 3
    让他另外7。5万从新开收据,就是合同款的钱和7。5万分开开收据,其他没有什么,现在就看你们的买卖又没有完成,如果完成了这些就不是问题了,如果没有完成,那么如果合同终止,对房可能只会按照合同价款作为赔偿。这就是对你不安全的地方。 如果你的买卖还没有结束,最好要求他做一个补充条款,把7。5万做成装修补贴房倒合同的补充条款
    +10 2007-07-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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