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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跃层层高的解释?

    购房合同中标明跃层的层高为:1.1-2.9米,交房时跃层为:0-2.9米。开发商解释最初的设计图在 1.1米处有一内墙,施工时为业主考虑就没增加这一多余的内墙。这样合理吗?起诉能赢吗?

    购房 购房合同 业主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爱拐了弯

    发布于2007-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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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黄华娣 经纪人
    有什么帮到你。
    +1 2014-08-24 举报
  • 黄华娣 经纪人
    有什么帮到你。
    +1 2014-08-24 举报
  • 余荣清 经纪人
    有什么帮到你。
    +1 2014-08-24 举报
  • 还我平静的生活 丨Lv 3
    我明白了,是起坡点距地面为1.10米。由于进深一定,所以房间有效面积要比合同的小得多,对吧?这样的话,开发商就不对了!但合同中有没有关于越层有效面积的约定?如果没有的话,我觉得这事有点麻烦,他们真的可以找很多借口来辩解的,比如说:当初就是这么设计的,但由于规划局等部门的要求,檐口高度的限制,不得已改成了这样,当初预定合同不是最终合同的,唉,真不好说啊。基于这种情况,你可以到当地消协咨询一下,开发商肯定理亏,因为由于起点高度的变化影响了房间的正常使用功能,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不过,你要有充分的证据才行的。
    +10 2007-07-14 举报
  • 江上小堂 丨Lv 4
    购房合同中标明跃层的层高为:1.1-2.9米,交房时跃层为:0-2.9米。这明显是开发商违约了!他擅自取消了1.1米高的一段墙体,这叫偷工减料,又怎么能够叫做“施工时为业主考虑”呢?起诉应该是能赢的!
    +10 2007-07-14 举报
  • 踮起小脚 丨Lv 3
    我觉得没必要为这点小误会生气。要是我的话我的确不希望这道隔墙的存在,要不然0---1.1米的空间我怎么用?难道再开个1米高的门?因为按照相关规范,层高在2.2米以上的才计算建筑面积,才算是“房屋”。所以问题的关键是你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与登记部门的误差是否在3%以内?阁楼的价格是不是按层高2.2米以上的价格卖给你的?
    +10 2007-07-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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