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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产权问题。

    我买了一套商品住宅。房产证上注明我的房屋用途是“商品住宅”。和开发商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我也认认真真地看了。上面清清楚楚写地是土地规划用途“住宅‘,但是使用年限是从2007年-2057年。是5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注:开发商五证是齐全的,合同也是备案的。请问这50年的期限是合理的吗?一般住宅用地不都是70年吗?请别复制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法条法规什么的,谢谢。 北京市

    住宅用地 购房 房屋备案 土地使用权 举报

    提问者:乐乐卷儿

    发布于2013-11-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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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邱大展 经纪人
    找物业的,房子都是又维修基金的。他不给修就告他
    +1 2014-11-02 举报
  • 找好房子的忙人 丨Lv 4
    具体可以咨询专业人士。
    +1 2014-08-02 举报
  • 梁雪焕 经纪人
    离婚后男女双方户口没有迁移对再婚买房没有大的影响
    +1 2014-06-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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