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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认购权能否转让并从中获利?

    认购人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是现房),交了10万定金,因考虑到后续贷款问题,不想要了,和开发商协商后,同意由认购人找他人来继续购买。于是就通过中介,转卖给了别人,扣除中介费及已经支付的10万定金后,获得35万元转让费。之后由中介带着下一手买房人找开发商重新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并将之前的认购人已经交的10万元定金转到了该买房人名下。请问,这么做合法吗?这不是又变相倒卖房屋了吗?而且还不用交个税、营业税什么的。以后大家不都这么干了嘛! 北京市

    购房 认购 定金 营业税 举报

    提问者:txw349

    发布于2013-10-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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