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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殊情况,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收取问题!

    我这套房买了有7年了,是首套房,唯一住房,由于当时疏忽,房产证一直未过户,房产证05年办的,我也是05年买的,直到现在还是原房主的名字,我这房子是当时她转让给我的,现在我想将房子卖掉,原房主同意配合我,是否收取个税和营业税?我们这里的政策基本和国家政策同步。就是满五年以上,唯一住房,首套房,可以免交个税和营业税,那么我这未过户的房子,交易需要征以上税吗? 可以开具什么证明,来证明这是我的唯一住房,首套房? 希望专业人士给出观点! 北京市

    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 首套房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yxr6988

    发布于2013-09-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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