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关于新婚姻法对于婚前男方交首付买房婚后房产证上加了女方的名字那么离婚了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父母为我出首付买了房子,房产证上是我一人的名字,并且我已还了两年的房贷(贷款10年),婚后也没有在房产证上加女方的名字,那么假如离婚了夫妻双方不能协调解决,法院会如何分配房产,要是婚后一年加了女方的名字,法院又会如何判定 北京市

    购房 贷款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girlsmart

    发布于2013-09-15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2个回答
  • 邹礼阳 经纪人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3 2013-09-16 举报
  • 汪才明 经纪人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有疑问,可致电咨询:15826160815!可以参照《婚姻法解释三》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18 2013-09-16 举报
  • 胡志航 经纪人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有疑问,可致电咨询。
    +14 2013-09-17 举报
  • 小田田2013 丨Lv 7
    你是cpu内存是碗硬盘是锅,你吃饭时直接用碗,但是东西是从锅里盛出来的。
    +12 2014-08-12 举报
  • 覃燕梅 经纪人
    婚前是你一个人的名字,婚后还你是个人的,如果加了女方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12 2013-09-20 举报
  • xfb_15775896199 丨Lv 3
    算第二套的,因为限购是以家庭为单位的!
    +11 2015-01-04 举报
  • 吴从波 经纪人
    新证还 是 老证
    +11 2013-09-16 举报
  • 刘笑进 经纪人
    加不加都是共同财产。
    +11 2013-09-16 举报
  • 岳俊秀 经纪人
    婚前买的房是你的财产,离婚后还是你的。如果你婚后加了她的名字,离婚后就是共同财产
    +10 2013-09-16 举报
  • zlxleo 丨Lv 2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有疑问,可致电咨询。
    +16 2013-09-15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