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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按揭房产问题

    婚前按揭购买商品房期房,购房合同男女双方共同签署,购房合同买受人为男方,共有人为女方,已备案,购房首付款为男方单方出资,房贷主贷借款人为男方,抵押人为男女双方,现已还贷12个月,均为男方单方还贷(没单方还贷相关证明资料),现男女双方因感情问题分手,还未结婚,女方无条件放弃房产相关份额,领房产证时男方采取何种措施能让房产证上仅为男方单方名字?可否以赠与方式将女方份额转赠男方?如何收取税费?怎么做能最大程度降低税费?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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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bolgo

    发布于2013-09-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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