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急急急,房管所要多收我3000元,请问是不是合理$https://m.fang.com/ask/ask_6488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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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房管所要多收我3000元,请问是不是合理
我的房子是9几年买的,一直没办房产证,现在是小区最后一批同意办理了,我就去办理了,我的发票当时是一个叫A的人买的,他是94年买的,我96年从他那里买过来,当时只是在发票上改名字,然后在改名字那里盖章(盖章应该已经证明改过来了),上次去房管所(我们小区的房管所)看到那个大本上的名字已经是我的名字了,不知道这个是不是已经证明96年时已经过户了呢?如果具体查的话应该去哪个机关部分查呢,我在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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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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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y宝儿
丨Lv 3
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到住房档案科调住房档案。带着发票,身份证,方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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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西北浪
丨Lv 3
房本名字是谁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房管局内档案资料需要是你的名字......当时是不是只改名字忘改档了??? 这样的话快办......否则当时的卖方还是有方法让你房子变没地....兄弟. 快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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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笑倩兮儿
丨Lv 3
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有可能是原来你们签定的合同没有更名,开发商在向房管局交送资料的时候工作失误,把原来的合同交过去了,你可以要求小区负责人和你一起到房管局核实,核实清楚这笔费用就不用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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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笨笨
丨Lv 3
由于发票名字已写A的名,估计当时房屋也已经备案了,而以前政策是容许期房转让的,你当时的转让应该属这种。 既然他们要求你交过户费,那你就有权清楚情况,要求房管部门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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