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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管局发了房产证,国土局发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证,这种房子交易拆迁的问题。

    最近我看上了一套房子,建于上世纪80年代,在成都市武侯区一环内,该房产属于早期属于单位房产,分配给职工住,后由职工个人买断,具备福利房性质,房管局颁发的房产证和国土局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均登记为该职工个人的名字,但是土地使用证上的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各位:1、此类房产是否可以进行二手房交易,如果可以,是否允许个人对个人进行私下交易。2、如果能够交易,我买下这个房子后在进行拆迁的时候,与普通商品房关于赔付方面有什么区别。3、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在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的情况下,未对其有使用权年限方面的规定。假如这房子垮塌了,土地使用权人是否可以在愿土地上再建自住房。4、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是否记名,是否允许在不改变使用性质和使用权性质的情况下,由原使用权拥有人通过国土局办理使用权转移到另一个自然人名下?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土地使用权 普通住宅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大哥江湖

    发布于2013-08-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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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郑兴辉 经纪人
    1、可以进行交易 2、与商品房没有区别,因为你买下后性质就会变成商品房 3、可以自建的 4、可以赠与
    +1 2013-08-23 举报
  • bo7884 丨Lv 1
    1、可以进行交易 2、与商品房没有区别,因为你买下后性质就会变成商品房 3、可以自建的 4、可以赠与
    +1 2013-08-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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