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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房屋转让协议是否可以翻悔?

    2005年我亲戚的单位集资建房,我通过我亲戚找到他们单位的一个有购房指标的同事订立了一个集资房指标转让协议(如果按照当时的房价这套房子价值26万),协议中约定购房款十二万元由我支付,同时向我亲戚的同事支付转让费八万元,签字后支付其六万元,拿到钥匙后的三天内再支付剩余的两万元,并在3年后房子可以过户时协助我办理过户手续。

    房价 购房 房屋转让 房屋 举报

    提问者:轻舞灰羊

    发布于2007-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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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榴莲香飘飘 丨Lv 3
    房屋转让合同应该有效。这种情况不属于不当得利。最主要问题是你没有按合同约定在拿到钥匙后的三天内交清剩余房款,其实从开始到你拿到钥匙后的三天时间内,合同对方无过错,你违约了。所以对方无需拿房屋价格相差悬殊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只因你违约在先就能追究你的违约责任,你取得房屋的可能性不大。你不该不交这最后的二万元钱,这使你很被动。
    +10 2007-07-07 举报
  • 墙上一颗钉 丨Lv 3
    这事很麻烦啊,我看的都觉得很复杂,你去这里看看吧。 希望对你有帮助。。。
    +10 2007-07-07 举报
  • 火星上的蚂蚁 丨Lv 3
    关键是当初买卖协议效力的问题,无证国家规定是不能买卖房屋的,但也不能否定协议的成立,这样的问题没人能回答正确答案,只能实际上到法院后看怎么判了~~
    +10 2007-07-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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